根据当天通过的法案,美国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清除导致目前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以后无论大型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还是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都将在被监管之列。
但核心的改革内容有两个。**,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打造成"超级监管者",赋予其监管所有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的企业,包括不直接拥有银行的企业的权力。美国将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为美联储出谋划策。也就是说,美联储将成为美国金融监管的**主要防线。
此外,在对市场监管方面,"新政"将加强对对冲基金,金融衍生品等的监管,增加市场透明度;在危机应对方面,"新政"将赋予政府处理未来危机的新工具,比如可接管金融巨头的权力。按照奥巴马政府的说法,以后将不存在"大得不能倒"的问题,政府也将避免因救助金融巨头而陷入道德困境。
第二,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全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次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房市泡沫破裂。美国各界都认为,正是缺乏对消费者的有效保护,导致消费者负担上无力承担的按揭贷款,购买了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才进而加剧了金融危机。
根据改革方案,美国政府将把目前分散于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手中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权,统一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避免政出多门而效果不彰,以此解决此前存在的"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新政"遭遇反对,焦点也在两项核心改革内容上。在美联储"超级监管者"的角色上,一些批评者认为,身为央行的美联储在经济金融领域的权力已经太大,现在赋予其更大监管权,可能制造出更大的系统性风险。在新设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上,不少金融机构担心,这会损害它们的盈利空间和竞争力,因此努力游说反对这一条款。
此外,改革让美国原先众多监管机构权力出现消长,一些利益受损机构心存怨言。比如,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就认为,不应剥夺美联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权。
对全球而言,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种种漏洞,让**其他国家深受其害。美国现在亡羊补牢,全面加强监管,自然是一个值得欢迎的举动。更应引起注意的是,作为国际金融规则的一个主要制定者,美国金融监管"新政"势必会使既有规则发生嬗变,并给**金融体系带来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