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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限购第四城市:珠海楼市限购又限价

2011-11-01 来源:网易房产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继广州深圳佛山后,广东终于有第四座城市加入限购大军。珠海市31日晚宣布,11月1日起,珠海将执行限购政策,限购区仅限主城区香

继广州深圳佛山后,广东终于有第四座城市加入限购大军。珠海市31日晚宣布,11月1日起,珠海将执行限购政策,限购区**主城区香洲区,本地居民和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外地人,只能在香洲新增一套房。

    有**认为,对于一个投资需求占据主导的市场而言,珠海限购令出台,投资需求将被赶尽杀绝,市场成交将出现暴跌,这对于珠海楼市的影响远大于广州、深圳等城市。

    珠海加入限购大军

    据悉,10月31日晚,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香洲主城区内购房。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限价”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将商品房预售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持同意备案的文件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申请预售。报备项目的住房平均价格超过我市2011年度房价控制目标(1128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主管部门暂停备案,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暂停核发商品房预售**。

    《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坚决执行国家住房信贷政策,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任务。市住房、国土、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完成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任务不力的区(经济功能区),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政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房价上涨过猛是主因?

    随着去年全市商品房均价猛涨38.4%,珠海成为广东省房价涨幅**高的城市之一,此前更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点名批评”。据悉,在今年3月31日,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要合理控制房价过快增长,珠海在2011年的房价增长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均价增长幅度不高于GDP增长幅度,这也就意味着,珠海2011年的房价涨幅不能超过11%,政府才能完成制定的调控目标。

    根据珠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珠海市新盘成交均价为香洲区10155元/平方米,金湾区3447元/平方米,斗门区4552元/平方米,全市各月新房成交均价均超过7500元/平方米。综合来看,珠海市2010年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10166.8元/平方米,按照11%的房价控制目标来计算,这也就意味着2011年珠海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需要控制在11285.148/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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