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徐福记回应产品“抗氧化剂”事件 称“将提起上诉”

徐福记回应产品“抗氧化剂”事件 称“将提起上诉”

2012-12-13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食品】  食品伙伴网编辑注: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 通则》(GB7718-2011)问答 中指出,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

  【阿里巴巴食品

  食品伙伴网编辑注: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 通则》(GB7718-2011)问答 中指出,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二)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品总量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据深圳媒体报道,消费者张志华近日把深圳家乐福和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徐福记生产商,以下简称"徐记公司")告上法庭,称后者在3款食品中含有不应直接添加到产品中的添加剂。徐福记辩称为原料带入,但被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昨日,徐福记称对判决表示遗憾并将上诉,又坚称"绝无违法添加抗氧化剂".

  抗氧化剂

  本身极易被氧化从而保护了食品。TBHQ是一种食用油脂抗氧化剂,我国规定的**允许使用量为200mg/kg.

  本报讯 事发在今年8月28日,张志华在家乐福购买徐福记牌食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若干。上述3款食品标签中均列有食品添加剂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芒果酥还含有BHT(二丁基羟基甲苯)。原告称,依据卫生部相关信息公开告知书,TBHQ适用范围不包括糖果和糕点;此外,上述3款食品也存在标签不规范问题。

  家乐福表示,涉案食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徐记公司表示,所谓存在"TBHQ"和"BHT"原因,不属人为添加,属原料带入,而原料依据国标规定可含有一定量上述添加剂。

  徐福记:将会提起上诉

  11月21日,福田区法院判决被告辩称的添加剂属原料带入,非人为添加,证据不足。

  判决书称,"被告将原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在标签上标注与相关文件规定不符".综上,被告家乐福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退回原告货款17.8元并赔偿原告17.8元,共计35.6元。徐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昨日,在接受查询时,徐福记向本报记者发来了一份声明。声明称对上述判决"表达**遗憾",并指其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完全合法生产、质量**安全、并未涉及违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剂".

  声明说,关于徐福记所生产的上述产品配料表中TBHQ的使用情况,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在9月20日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正式文件。文中表示,沙琪玛、糕点产品因使用的食用油带入TBHQ;酥心糖馅料花生仁、芝麻、腰果、杏仁等熟制过程中允许添加TBHQ.

  徐福记表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能因此认定徐福记违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剂;在判决书中,法院和消费者均认可案涉的食品抗氧化剂可以由原料带入食品。声明说,徐福记将依法提起上诉。

  该公司同时表示,沙琪玛、酥心糖、包馅酥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均为 "合格".

  相关报道:徐福记旗下部分食品被认定违法添加抗氧化剂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食品带入原则,是否需要在标签中标注?

  编辑:wth

  (责任编辑:leonlee07)

  打印 分享 评论 分享到:

  分享 顶一下 (0)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吃自助餐太撑?来些酸水果促消化
阅读下文 >> 每周多吃几次番茄 就可以降低患上抑郁症的风险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157712.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