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蔬菜水果是否可以施用催熟剂的话题由来已久,但过量超标使用有害健康是不争的事实。面对一些地方农资经营门店“都出售各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店主们普遍反映销路很好”的事实,面对菜农“谁家大棚不用这个?几乎是100%用”的局面,有关部门真的不能保持“淡定”心态,是该对滥用催熟剂的行为实施监管了。 巨大的利益驱使,让催熟剂大有市场。它既能增加产量,正常生长的黄瓜亩产5000斤左右,用了“催熟剂”可以产8000斤,1亩地催熟西红柿可以多赚3000元左右。又可以左右上市时间,“想让它什么时候红,它就什么时候红。如果想成熟快一点就把浓度配大一点,想迟成熟几天,就把浓度配低一点”。还可以延长保质期,不用药的两三天就发软,而用药的至少能保存五六天。而且外观好看,使西红柿外表红彤彤的,捏起来硬邦邦的;黄瓜通身碧绿带刺,“身板”笔直,顶上还有一朵小黄花。而投入的成本也不高,一亩地也就在5块钱左右。如此灵效的致富手段,几个农民能抵挡得住诱惑?
诚如一些**所言,催熟剂不是不可以用,在蔬菜储存、运输等环节还是客观需要的办法和手段。问题是,怎么用,用多少,很多农民只是“凭感觉”、“拍脑袋”,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没有一种科学的办法。这样一来,出现超标过量的事就不足为奇,催出一些“毒黄瓜”、“毒西瓜”、“毒番茄”来也无法避免。一旦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谁知会毒倒多少人、危害多少人的健康?
常说食品安全无小事,但需要从源头抓起,就蔬菜水果而言,就需要从监管乱施化肥、农药以及乱用催熟剂等事件抓起。相对而言,一般农民目光短浅,所以会靠“拍脑袋”来“一抹”,但我们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就应该本着对社会和民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不可在催熟剂问题上也“拍脑袋”,更不能“甩手”不管,那将是严重的渎职和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