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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信息须提供真实身份

2012-12-31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阿里巴巴创业】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装上法律

  【阿里巴巴创业】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装上“法律的盾牌”。

  决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重点解决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

  决定共1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护信息

  个人电子信息 不得提供出售

  决定**条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决定第八条规定: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解读

  一位网友抱怨,自己在国外出差还接到国内打来的推销电话,损失不少话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网上诈骗、网络谣言等行为也“应运而生”。

  **指出,我国有关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还比较分散,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对此,决定开宗明义指出出台这部法律是“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评价说,近年来网络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这部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保护网络环境中的个人隐私。

  垃圾短信

  未经用户同意 禁发垃圾信息

  决定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解读

  五花八门的卖房短信、商品打折促销邮件、保险推销电话……这些垃圾电子信息总是不断地闯入人们的生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垃圾短信和个人信息保护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许多国家在2000年左右逐步完成了反垃圾邮件的立法。这次通过的决定填补了我国相关法律的缺位。

  身份管理

  办理网站接入 须提供真实身份

  决定第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解读

  今年4月,浙江台州公安**破获了一个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的犯罪团伙。他们通过玩家电脑植入木马盗取游戏账号,然后将盗取来的账号放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出售。警方分析,正是由于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租用的服务器不需要实名注册,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交易一般不需要实名认证,增加了公安**的打击难度。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认为,完全匿名环境下如何确认和保护合法权利皆为梦言。草案这样规定实现了“以实名保护合法权利,以匿名构建自由交流之环境”。

  **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法制办将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草案将细化决定的内容。

  监管权力

  主管部门履职

  网站应当配合

  决定第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决定第十条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解读

  首都互联网协会顾问孔繁荣认为,决定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关主管部门首先要加强监管,对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也要加强管理。

  热点解析

  信息保护不影响

  公众网络反腐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会带来哪些影响?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了热点问题。

  决定通过后,一些网民发帖担心出台决定会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以及举报和揭露贪污腐败行为。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是没有必要的”。他说,从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有一定数量的案件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线索查处的。其中,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揭露出来的也有很大一批。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等有关**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同时,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利用网络,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制定这个决定,我们同样还是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来揭露腐败行为,依法惩处腐败和违法行为。”李飞说。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leonle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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