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一年一度由国家发改委主持煤电谈判的时间点也已临近,但今年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电煤两大阵营的利益博弈,取而代之的是电煤价格并轨的话题。12月7日,有消息称,《关于取消重点合同推进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将获得**批准,方案主要内容为将原来保障电企用煤的重点合同改为中长期合同,而电企希望电煤与煤价实施联价浮动的有关条款未获批准。
“目前的情况可以说是电煤并轨难得的适宜环境,”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
并轨**时机到来
我国电煤现行的是双轨制,即市场价和重点合同价,市场价是煤矿企业和电厂通过市场价格签订购售合同;重点合同价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大型煤矿企业和大型电厂企业签订的一年一度的购销合同。重点合同价虽是煤矿企业和电厂企业双方谈判协商签订的,但带有半强制性,特别是煤炭价高涨的情况下,发改委会要求大型煤矿企业按低于市场的价格与电厂企业签订一定量的购销合同。
电煤双轨制自2002年开始运行,至今已到了10个年头,但这种制度运行起来并不轻松,特别是煤价高的时候,煤矿企业大多不愿意和电厂签订重点合同。不过,碍于发改委的情面,一些大型煤矿企业不得不参与一年一度的煤电谈判,但也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尽可能少签订电煤重点合同。很多时候,电厂、煤矿两大利益集团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谈判异常艰难而激烈,**后往往还得需要国家发改委出面协调。
林伯强指出,为了保持电价稳定,国家发改委不得不实行双轨制,否则电企亏损巨大。但如果电涨价了,又会导致PPI和CPI走高,给宏观调控带来一定压力,影响城乡居民的生活。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重点合同煤价格与市场煤价几乎没有什么差距,取消电煤双轨制实行市场价不会出现难以应对的负面效应。
持此观点的还不只林伯强一人。
“现在是煤电并轨的**时机,”金银岛分析师张宇也如是告诉记者。目前,煤电市场价与重点合同价格已无多大差异,煤炭已从产能过剩转为了产量过剩,而下游需求不足,从中长期来看其上涨动力明显减弱。现在实现电煤并轨,对宏观调控和居民生活及企业产生的冲击是**小的。
统计数据也进一步印证了以上说法。今年前八个月,其统计的90家大型煤矿企业利润同比就下降了14.5%,其中16家出现亏损,亏损面达17.8%。另有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煤炭产量年均增加2亿吨左右,2011年就达到了35.2亿吨,其产量过剩可见一斑。
其实,电煤并轨已酝酿已久。早在今年十月底,中电联发布了《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及全年分析预测报告》,该报告提出,所有重点煤合同将转为中长期合同,部分市场煤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逐步建立煤炭完善的市场化机制,实现电煤价格并轨。
“即使电煤并轨后,为了避免价格大幅上涨下跌,国家对电煤价格的监控还是不会取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周凤起告诉记者。
理顺电价才是关键
“电煤价格要实现真正并轨,并非煤电并轨某一个环节简单的改革问题,因为它涉及到电价,国家需要全盘考虑宏观调控,**终要理顺电价的机制才行。”林伯强说。
其实,煤电并轨改革能否真正并轨**为根本的问题还是在电价。在当前电煤市场价与重点合同价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取消重点合同煤实行市场化改革,从这个环节上说是没有障碍的。但是如果电煤中长期合同到期了,煤炭价格再出现前几年那样疯涨的情况,没有了重点合同煤,电厂只能以市场价从煤矿企业购高价煤,而电厂为了不亏损只得涨价;如果把电价的定价权交给公司,但我国的电力输配又是一体的,而且是高度垄断,企业为了获利,有可能会把电价定得很高,用户也只能接受。因为在输配一体高度垄断的情况下,用户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但如果这样,PPI和CPI数据会大增,不但会增加宏观调控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将严重影响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不利于社会稳定。
由此可见,电煤并轨真正长期走市场化之路,理顺电价是关键。
金银岛分析师张宇也持此观点。
“在电价无法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单电煤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是比较困难的。电煤价格并轨后,目前有利于电煤回归正常的合理价格,但一旦经济增长较快,煤炭需求旺盛,价格高涨时,电厂买不到煤的现象就又出来了。”张宇说。
而电价由国家定价的弊端也不容忽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史丹对政府定电价的害处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政府定电价导致电价刚性,不能给生产企业传递市场需求变化的正确信息,”史丹告诉记者。
当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时,意味着经济可能过热,电力需求也会跟着上升。但由于政府定价的刚性,生产企业会因为电价便宜,在生产要素的组合上会更倾向于向电力高消费密集产品产业转移,这会更进一步增加电力供应的紧张度。这也就是我国经济的过热往往都是以重化工高速发展推动的原因所在。相反如果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下跌,这就意味着经济可能转为萧条,电力供应也应该较为充足,但由于电价的刚性,相对于其他生产资料就显得贵了,故生产企业就会选择非电力高密度消费的产品产业组合,这就又加剧了电力的过剩。
“总之,电力的价格刚性导致了我国电力的供应短缺时更加短缺,过剩时更加过剩,电力波动远大于经济波动,处于大起大落之中。而电能消费的特点是生产和消费同步的,这样大起大落的波动,会造成电能的过分紧张和过度浪费,特别是水电和风电。”史丹说。
那么应如何解开政府定电价这个束缚电煤并轨走完全市场化改革的“扣”呢?
输配拆分是“关节点”
“输配拆分是解决电煤并轨真正长期实现市场化的关节点,”中投顾问研究员宋智晨告诉记者。
所谓的输配拆分就是将输电环节和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分离,输电环节由电网公司管,配电环节,由原来的供电局供电所转换成的配电公司及民营的配电公司负责。电网负责输电,收取过网费,不参与购电配电业务,相当于一个高速公路公司只收取过路费一样。当然这个过网费应该根据成本核算公开透明的。而一个小区可由多家配电公司参与竞争配电,如一家配电公司的电价高了,服务不好,这个小区在合同满了就可换别的配电公司,这就迫使配电公司会优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发电已实现了竞价上网,配电再实现竞价配售,政府就完全能够放开电价让市场调节了。电煤也就完全可以实现并轨让市场定价了,因为如果煤涨价了,电价也可水涨船高进行涨价,当然这个涨价是市场调节下的企业行为,政府只做宏观监测宏观调控。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多采用供电、输电、配电分离的管理模式。在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上世纪90年代也是发电输电配体一体化,但1990年后进行了改革,把发电、输电和配电环节**分开,设立了不同的公司。在北欧和北美,传统上也是政府供电企业负责本地区发电输电配电,改革后这些政府供电企业也都成了与输电公司及配电企业独立的公司。欧盟在1996年与2003年先后两次颁布法令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改革的方向也是发电、输电、配电企业分离。
实现发电、输电及配电业务的分离,道理很简单,西方许多国家也都有现成的模式,但要在我国电力体制中实现输配分离却非易事。
“输电的成本核算和利益调配是电力输配分离两个**的难点,”宋智晨说。输配电的成本一直是电网企业较为神秘的领地。要输配分离,**为重要的是要理清输电的真实成本,让过网费透明化;还有就是输配分离,电网利益受损,如何协调这中间的利益关系,保障电网公司的合理利润至关重要。
**政策研究室副司长范必更是进一步指出,“输电成本存在着一定的灰色空间”。范必认为,电网公司的合理成本包括线路架设、人员工资、科研开发及管理成本等,但电网在实际核算过程中,把说不清的交叉补贴和销售环节的各种形式的收费也加进去了,这些成本**终传递到电价上,致使电力上网价与销售价存在不合理的差距。
其实,我国早就做过电力输配分离的前期工作,但效果不理想。2002年五号文件就曾提到“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但几乎没有行动;2010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输配电价研究测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成立输配电价研究测算小组,并于今年3月底前提交**终研究报告。
“由于电网公司不配合,实行的情况很不理想。”一位接近电价研究测算、不愿公开身份的人士告诉记者。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推进电力行业改革”;3月22日**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称,今年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但至今没有明确的办法出台。
电力输配分离除了电网利益难协调外,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今年4月,国家电网总经理刘振亚就发表了《中国电力与能源》一书,明确反对输配分离。他并引用中国社科院的分析数据称,“输配分离将造成600亿元至1800亿元的效益损失。”
“企业不支持输配分离,他们站在他们自身的利益考虑无可厚非。只有政府下定了电力输配分离的决心,电煤并轨才能真正实现长期市场化,多年的电煤矛盾才有可能得以真正的缓解。”以上接近电价研究测算不愿公开身份的人士说。
来源: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