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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瘦肉精: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2011-08-03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瘦肉精案刚刚公布了审判结果,又曝出了新型瘦肉精苯乙醇胺A的现身。我们不禁联想: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新型瘦

近日,河南“瘦肉精”案刚刚公布了审判结果,又曝出了新型瘦肉精苯乙醇胺A的现身。我们不禁联想: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新型瘦肉精“现身”回顾

    日前,湖南岳阳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成功破获一起涉及福建、湖南、浙江三省的瘦肉精生产、销售案件。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是,这次竟从饲料中检测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苯乙醇胺A。作为“瘦肉精”的“新型”替代品,苯乙醇胺A是瘦肉精品种目录中的一种,可以刺激动物生长,加强蛋白质在动物体内沉积,提高基础代谢水平,使体脂趋于分解,促进生猪长速加快、皮红毛亮,提高瘦肉率。苯乙醇胺A对人体的危害较大,人食用了含这种瘦肉精的猪肉后,会出现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去年底农业部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该物质。

    受利益驱动,这种所谓的“科研成果”源源不断的从实验室流向市场再流向餐桌,另一方面,因为检测设备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检测难度较大,这就被不法分子的“科研成果”钻了空子,使得他们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于是,出现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越打越强的局面。

    不断出现的“瘦肉精”事件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面对此种局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去加强管理:

    一、强化惩罚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河南“瘦肉精”一案,以刘襄为首的5名制售瘦肉精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15年等;3名国家公职人员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不等。这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威慑违法犯罪者,同时警示那些类似的正在或者潜在的违法犯罪者,悬崖勒马。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惩罚力度,并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加强日常检验、监管,形成一整套成熟的管理机制。

    二、合理引导“科研成果”变“魔”为“道”

    瘦肉精、新型瘦肉精的出现无非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而研发的“科研成果”,假如我们能合理引导、给予恰当的奖励和荣誉,将他们纳入我们的“阵营”,既能“化敌为友”,又能为食品安全检测的科技研发提供**真实的资料和**有力的帮手,岂不是一举两得?

    三、改善食品安全基层检测薄弱现状加大科研力度

    食品安全涉及民生以及社会公共安全,必须要加大科研力度,健全食品安全基层检测体系与方法,积极与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改善食品安全基层检测薄弱环节,切实保障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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