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便宜”不如“占便宜”
经销商促销说到底只有两类:一类是“卖便宜”型,指无条件地降价售卖,比如打折;第二类是“占便宜”型,指有条件地降价售卖,比如赠品、返利。
虽然都是“便宜”,但这一“卖”一“占”之间,实则有天壤之别:白送,则一文不值;有条件赠品,则珍惜万分。尤其对于非一线品牌而言,卖便宜有点类似慢性自杀,今天5折发货,明天可能就要4.5折了,而且容易引起价格恶性竞争。因此,占便宜应成为渠道促销的主要形式。
其他比较经典的“占便宜”还有:提前1个月放风,“受南非钻石毛场价格上升的影响,成本上升,所以全线要涨价5%”。经销商一听这消息,那不得了,快点占便宜去吧,提前把款打到公司订好样。实际情况是,到时候涨价了5%,但返利同期多给2%,经销商左右都占了便宜,无比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