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政策法规>企业出口收入本月起可存放境外

企业出口收入本月起可存放境外

2011-01-16 来源:长江日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自今年1月1日起,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外汇管制松绑。昨日记者采访部分企业,均表示新政有利于鼓励企业走出

  自今年1月1日起,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外汇管制“松绑”。昨日记者采访部分企业,均表示新政有利于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

    国家外汇局称,未来对境内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将实行开户登记制度,境内企业符合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实际支付需求、近两年内未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等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存放境外的规模,由境内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外汇局进行登记备案。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之前因外汇管制严格,出口企业的收入必须收回境内进行核销,对跨境贸易收支较为频繁的企业,可减少其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目前外汇局正在做前期企业调研,已有不少省内包括武汉市的出口企业提出申请。

    昨日,武钢表示,此政策暂时还不会对武钢进出口产生影响。每年武钢从海外进口数千万吨铁矿石,而这两年出口的钢材约在百万吨上下,两者落差太大,出口产生的外汇全部就地“消化”购买国外铁矿石运回国内。

    目前,武钢国贸公司正在海外拓展贸易领域,在今年食博会上就引进了国外的红酒与橄榄油,发展“非钢”国际贸易。“将来,武钢的出口量达到更大规模,新政就会产生实效。”

    长航外经总公司有关人士称,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必须在海外设立分公司或建立海外账户。今年,企业已准备在境外成立公司,从公司长远发展看,此新政将带来利好。

    此外,境外存款利息比国内更高,兑换也更方便。新政实际是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好上司拥有12条信念
阅读下文 >> 今年锯材出口配额不限定贸易方式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76401.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