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监管:全面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随着佛山陶瓷的迅猛发展和陶瓷出口的大幅增长,佛山检验检疫局作为外贸行政技术执法部门也面对新的挑战,传统的检验监管方式已经与飞速发展的外贸经济不相适应。该局积极主动应对,大胆地探索**的、科学的检验监管模式,在反复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放射性专项检测+登记备案+过程监督检验”的监管模式,广东检验检疫局很快在全系统陶瓷出口监管上推广这一做法。为确保出口陶瓷产品质量,有效控制陶瓷产品放射性不超标,佛山检验检疫局监管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流程,使检验监管模式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出口建筑卫生陶瓷的放射性不合格比例(按国家标准GB6566中是否符合A类装修材料进行判定)由2003年的12%下降至2009年的0.5%。随后,佛山检验检疫局针对国外对进口陶瓷实施的技术措施大部分针对产品性能的情况,经过两年多探索改革,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又提出“型式试验+监督管理+抽批检验”的检验监管模式,以应对陶瓷出口形势的变化。
为了实现对陶瓷产品有效监管的同时提高通关效率,佛山检验检疫局在辖区内推广实施合格评定活动,召开了“出口卫生陶瓷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验证研讨会”,组织辖区内陶瓷生产企业代表对产品质量风险、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和验证项目进行研讨,共同确定了出口卫生陶瓷的关键控制点和关键控制点的验证项目及验证措施,制定了出口卫生陶瓷日常监管内容。合格评定活动的顺利开展,既减轻了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工作压力,使之从“检验”向“监管”方向转变,同时又提高了通关效率,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加强了质量监管。
现在,建筑陶瓷产品虽然属于法检目录外商品,但按照《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要求,需要对出口埃及的产品实行装运前检验。为了确保出口陶瓷装运前检验和检验签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佛山检验检疫局严把产品质量关,制定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规程》和《出口陶瓷产品检验签证规程》,按规程要求严格开展检验工作,同时以风险分析和合格评定工作为核心,加强产品的性能检测,对每批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和检验签证工作的陶瓷产品采取先抽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允许装运,保证了输埃塞俄比亚、埃及、阿尔及利亚陶瓷的产品质量,确保了装运前检验和检验签证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