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被指殴打9岁女童致吐血”,随着这一新闻的曝光,城管又一次成为愤怒和质疑的靶子:被打流血的小女孩,不开**的行为,暴力执法的嫌疑等,一时舆论汹汹。
尽管对于这些“指控”,通州城管有关负责人予以否认,表示小女孩并非城管打伤,并且“城管的眼镜都被砸烂了”。但与小女孩一方提供的视频相比,迄今为止,城管方面并未拿出实质性证据以自证清白——尽管他们透露有女孩一家阻碍执法的相关视频。
在这样的背景下,考虑到公众对一些城管素有的成见,情感的天平自然会倾向小女孩一方。
当然,真相的还原,是非的认定,**终并不是靠一面之词,还需要司法**的客观认定。但在此之前,通州城管显然需要一场危机公关。这不仅是权利,更是责任。
不管事实如何,“城管殴打女童”的新闻已让城管的公信力再次受到了挑战,也让人们眼前再次闪现一些地方打骂、追赶小商贩场景。面对这样的公众认知心理,仅仅简单否认打人,拿出“场面混乱,可能导致女童意外受伤”的说辞,不但显得苍白无力,还会给人官僚和冷酷的印象。
既然城管宣称有录像,为何不及时公布以自证清白呢?是因为录像的内容不利于自己?还是不屑于对公众公布录像?如果是前者,通州城管显然需要坦承错误,该处分的处分,该赔偿的赔偿,给公众一个交代;如果是后者,在当前的信息格局下,不啻鸵鸟政策,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信任危机。
对于现代城市城管存在的意义,以及城管的执法环境,我深表理解;但也必须指出,由于一些城管执法者的素质不高,以及此前发生的许多负面事件,当前城管的公信力的确不高。也正因为如此,在碰到危机事件时,城管更应该坦荡面对,及时还原真相,并展开自我批评,这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体现了接受社会监督的坦诚。
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公信力,很难想象其会顺利开展工作。在这个意义上,接下来通州城管以何种姿态展开危机公关,不仅关系到眼前的舆论环境,更决定着危机事件之后的公众形象和执法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