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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大病保障使患者“病有所医”

2013-01-2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卫生部传来好消息,今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尤其是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则不低于

   卫生部传来好消息,今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尤其是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则不低于90%。这意味着,长期以来百姓“生不起病、医不起病”的心头之痛将得到缓解。

        在卫生部发布“政策红利”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公布了2012年全国税收的成绩单。数据显示,就是在全球经济景气尚未恢复和我国陆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条件下,去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10740亿元,比2011年增长11.2%、增收11175亿元。这也表明,我国仍然处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发展区间,正是实施社会保障改革的机遇期。
 
 

       毫无疑问,中国发展的薄弱环节在农村。今后即使大量人口转移到中小城镇,农村仍然是未转移人口和返乡人口安家立命的基本社区。将基本社区打造成安居的乐土,必然涉及保障体系的完善以及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能力提升。
 
 

        而今,肺癌、胃癌等**容易导致“倾家荡产”的重症全部纳入大病保障体系,就让农民看到了“病有所医”的光明前景。这一光明前景,从机制上是通过新农合来实现的;而新农合也就是农民的医疗保险,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医改以来,国家在推行新农合的同时,也在逐渐加大保障的力度。比如去年,农民的人均筹资标准为340元,其中280元由各级政府来补助;由此测算显示出今年新农合资金的总盘子里,可以给农民报销的医疗费用就有2700多亿元。
 
 

        同时,医改重点向大病保障体系转移、新增投入向家庭贫困的农民倾斜,还有助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舒缓弱势群体消极心态。特别是癌症医疗费用报销纳入大病保障体系,不仅解开了农民患癌的心结,也解除了农民患癌家属的后顾之忧。更加科学的政策设计有利于实现政策设计的理想境界,也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不会有任何盲区。


来源:现代消费导报  作者: 张纲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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