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证监会:坚决防止退市“该退未退”

证监会:坚决防止退市“该退未退”

2013-01-0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退市制度改革已开始实施,针对市场关于是否存在放生该退未退情形的质疑,证监会1月2日集中做出回应。  证监会方面表示,为了新

退市制度改革已开始实施,针对市场关于是否存在“放生”“该退未退”情形的质疑,证监会1月2日集中做出回应。

 

  证监会方面表示,为了新旧退市制度之间的平稳衔接,两交易所立足投资者保护和“稳中求进”的原则,专门对存量和增量暂停上市公司予以区别对待,进行新老划断。沪深交易所对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18家公司,根据原规则作出恢复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这意味着证券交易所在审议这18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时,暂不考虑新规则中的新增退市指标,例如净资产为负。证监会将对交易所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坚决防止所谓“放生”、“该退未退”等情形的出现。

 

  此外,针对上市公司承诺兑现问题,证监会表示,近期正在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清理和专项检查。依法对恶意不履行承诺及虚假披露等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京华时报   敖晓波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新基金法“新意”亮眼 私募纳入监管
阅读下文 >> 六项新政实施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16091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