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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新政实施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2013-01-0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2013年1月1日起,证监会此前公布的六项新政开始实施,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这六项新政包括: 标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

 2013年1月1日起,证监会此前公布的六项新政开始实施,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这六项新政包括:

   

       标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征收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标志基金产品审核制度改革的《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的通知》;

   

       督促证券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放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条件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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