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坚持用农业产业化统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升产业层次、科技创新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形成**企业集群、生产基地配套、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功能较强的农业产业体系,引领和带动农产品加工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加速推进全省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四大特色农业区域”的同时,“突出**产业系列”,重点抓好以玉米、水稻、大豆、生猪、肉牛、禽蛋、乳品、参茸(中药材)、蔬菜、林特产品**产业为重点的产加销、贸工农联结紧密、成龙配套的产业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优化整合各种要素资源,大力推进投资3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支持项目,重点向**企业倾斜;积极搭建项目建设平台,工业集中区(开发区)要把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作为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的重点;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步伐;启动农业产业化“百户重点**企业”提升行动,依托产业优势打造行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型**企业发展;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工业园区等为载体,加快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上下游配套、辐射功能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意见》提出继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原料农产品供给能力。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粮食生产基地、保护地蔬菜种植等建设项目,重点向**企业自建、联建、合作建设的原料生产基地倾斜。对**企业良种繁育、种养殖、加工、市场一体化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重点向省级**企业领办创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倾斜。同时要积极推动规模化经营、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为此,需要建立农业科研多元投入机制,尤其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管好用好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省级财力状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对**企业的贷款需求优先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范围内适当下浮利率;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和上市融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