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有些业内人士看来,此举虽然对基金公司有利,但即便具备“狼性”特质的保险机构销售基金,也难以在短期内撼动银行渠道“一枝独秀”的地位,对改变目前基金销售格局很难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虽然影响并不如业界认为的那么大,但笔者认为,引入保险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毕竟是打破了银行渠道销售基金“一支独大”的局面,这为其他类型机构参与此类业务开了一个头,是值得肯定的。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4家,共有保险营销员3357037人。对于一个保险营销员所对应的客户,由于差异很大,笔者无法做出确切地计算。但是,如果我们按照一个保险从业人员对应三个客户计算,那么,辐射人群就已过千万。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此,引入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势必会对基金销售带来一定的增量。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
说到保险从业人员,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他们的素质可能差异巨大,有的保险销售人员甚至被认为是“大忽悠”,诸如“存款变保险”的消息也是屡见不鲜。因此,这就需要对保险机构以及销售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特别是合规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以解除大家对他们所产生的偏见。
这方面,我们看到,在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就对保险机构的资质以及从业人员都设定了一定的门槛,并加以规范。这些门槛的设定,将对保险机构以及保险销售人员销售基金套上了一个“紧箍咒”,促使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避免出现误导基金投资人的现象发生。
总之,保险机构加盟基金销售团队,将会促使市场各方进行竞争,这是好事,因为只有竞争才能促进一个行业更**的发展。但是,对于面临的问题,也需要重视并加以解决,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站住脚。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赤择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