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是,由于农村餐饮业多、小、散、低现象严重,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淡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指导意见要求,要建立以县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村辐射延伸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逐步实现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对于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小餐饮和“农家乐”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的特点,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以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严格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行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指导意见强调,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督促农村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以校长为**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品种,要加强农村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告指导制度,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