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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木制品及家具一定要关注甲醛新标准

2011-08-16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已于2011年1月3日生效。该法案确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胶合板、中纤板、刨花板等木制品甲醛释放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已于2011年1月3日生效。该法案确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胶合板、中纤板、刨花板等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的相关要求并将逐步实施。该法案的相关要求也适用于以这些木制品为主的成品,包括室内家具、橱柜、门窗、地板等。

    木制品及家具是我国具有传统优势的重要出口商品,美国又是我国木制品及家具出口的**市场。为确保我国出口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符合美国新法案的要求,维护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出口木制品企业应及早做好应对工作。

    一是积极收集并掌握国内外对木制品及家具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密切关注发展动态。二是生产企业要建立对购进原辅材料有害物质的控制措施,从源头保障**终产品质量安全,避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并影响我国出口产品声誉。三是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美国新法案的内容,帮助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输美木制品及家具有关甲醛新法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四是检验检疫部门强化生产企业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加强输美木制品及家具检测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木制品及家具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自身的检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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