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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的“五可”“五不可 ”

2011-01-08 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在重商的时代,商业是体面的,做生意是光荣的,做企业家是受尊敬的,而做商业领袖就比其他的领袖人物:公益领袖、文化领袖、学术

 在重商的时代,商业是体面的,做生意是光荣的,做企业家是受尊敬的,而做商业**就比其他的**人物:公益**、文化**、学术**也要出风头得多。事实上,在后面那些领域,今天的人们轻易还真不敢领受“**”这样的称号,唯恐无人宾服。不过,在中国,即使在商业领域,“商业**”这个称号也算蛮新鲜的事,而“中国**商业**”评选,算是把这个称号举到较高的高度了——不仅是商业**,而且是**。

    是不是一个人在财富榜上名列前茅(如严介和先生),或者他所领导的企业规模庞大(如张瑞敏先生),或者他是商场上的元老(如段永基先生),或者长于雄辩(如冯仑先生),或者长于表现(如江南春先生),就可以当得这“商业**”的名号呢?我个人觉得,这些或可为成为商业**的一些条件,却并不必然是担当**的要素。在这里,我试举出若干我认为的商业**的构成要素:

    其一,能登高望远、预见趋势,在人皆不知的时候知之识之,使其他随从时风的人错愕而反思,例如比尔·盖茨。

    其二,超越自身之限,于企业内非事必躬亲、信托专才,驾驭方向,把握关键;于企业外能超越自己企业而有行业目光与宏观利益格局意识,例如柳传志。

    其三,举有限资源而担当重责大任,或因勇尝商机之先,或因冒无人去冒之险,从而使较少的投入而谱写出规模商业传奇,令创业活动凸现魅力,例如李嘉诚。

    其四,反思自己与其他人经营管理成败精要,不吝传播,令后人与他人规避险路,攀越前峰,例如杰克·韦尔奇。

    其五,虽居其富而不以富胜人,重视说服力,建构为社会所认同的价值观,而使人心悦诚服于其道义**,例如沃伦·巴菲特。

    举这五者的一个核心的意思,是说**不是自封的,它是一项基于充分而自然的社会认同而获得的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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