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断章取义夸疗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但部分企业喜欢打擦边球,利用《本草纲目》、《中国药典》等名著内容断章取义,称保健食品中某种原料所具有疗效的办法来暗示疗效。甚至有的产品竟宣传“奇迹般地为数万患者解除或减轻了顽固性肠胃炎、顽固性头痛、心脑血管疾病和中风偏瘫的折磨”,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编凑标识混视听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但一些商家抓住部分消费者崇洋迷外或迷信少数民族**秘方的心理和钻法律空子,将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标在主要展示版面,其中字体比汉字还大。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要留个心眼,谨慎购买。
7捏造批文造产品
卫生部原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责划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2003年10月10日之后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G××××××××,可检查发现市场上居然还有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5)第××××号的假冒产品。
对策:消费者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真伪。
8三无产品乱搭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即未经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然而,在“性保健品店”或“成人保健品店”里销售的号称“**”、“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则违反上述规定。
而且,这些性保健品店所销售的产品,相当一部分是普通食品和消字号产品,大都不是保健食品,根本没有保健功能。
对策: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可拨打深圳市政府举报热线12345举报。
9咨询讲座设圈套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给消费者树立一种**性,往往会与新闻机构或一些协会联合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健康教育讲座、免费检测等活动。在活动中,他们会买通一些医学**或所谓的“医学**”,进行保健食品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