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行业资讯 > 礼品资讯>从“礼尚往来”到“老死不相往来”

从“礼尚往来”到“老死不相往来”

2010-12-15 来源:销售与市场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礼尚往来中的对等原则 在中国社会,请客送礼可以说是最为普遍和重要的人际互动形式之一。在一次宴请中,客人向主人馈赠礼金或礼

礼尚往来中的对等原则

    在中国社会,请客送礼可以说是**为普遍和重要的人际互动形式之一。在一次宴请中,客人向主人馈赠礼金或礼品,以此来表达庆贺之情;而在日后由“客人”主办的宴请仪式中,当时的“主人”则也有义务回礼。像这样的礼金(礼品)馈赠,俗称“随礼”或“封红包”。“随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的地域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它维系、巩固甚至创造了彼此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起到了交流信息、联络感情、丰富生活、满足交往与尊重需要的功能。

    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看,首先,“红包”给予者不外是当事人的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也可以说就是自己的交往圈或社会网络。其次,“随礼”往往与宴请活动联系在一起,这样,在仪式性的礼金馈赠中,就不仅存在着物质上的,而且存在情感和信息上的交流,从而对于社会网络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外,从制度主义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说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是一种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志的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也就是说,并没有谁一定要人去“随礼”,但人们所处的文化环境熏陶出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社会也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使你不得不按照社会所认可的方式行事,即人们觉得“随礼”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然而更有意思的是,人们常常根据上次自己接受的“红包”多少来决定本次“随礼”的额度。例如,甲曾经接受过乙的100元“红包”,那么在乙向甲发出宴请的邀请时,甲一定会回封一个不少于100元的“红包”给乙。如何解释这一给予与回赠的现象呢?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1950年提出了交换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这一观点以及交换中的互惠原则,即任何交换都必须是得到的与提供的相等,这种对等可以是两个人之间的直接行为,也可以是通过许多人产生的间接行为,只有对等,交换才能继续存在下去。

相关阅读:

送礼 常识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聪明社交:礼品函数助你明明白白送礼
阅读下文 >> “八大金句”“十六条禁忌”让您送礼不失理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7175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