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2009年将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初步测算,这一措施可减轻企业和居民约5000亿元税负。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减免税政策。面对失业增加和内需不振的困难境地,中国政府决定在2009年采取大规模的减税政策,无疑正确的。在消费信心不振的时候,减免税确实是一个积极而有效的财政政策。
不过这5000亿减免税,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顾名思义,“结构性”减税,并非全面、不分主次的减税,而是有侧重、有甄别的减税。事实上,笔者认为,中国的结构性减免税政策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某种偏差。
因此,笔者有理由怀疑,这一获得普遍支持的结构性减免税措施,由于不能做到广泛适用,其对扩内需、保增长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原因在于直接针对个人的减免税种仍比较少,难以提升消费信心。
这突出表现在个税改革上。在回应调高个税起征点呼声时,财政部官员已明确表态,个税起征点近期不变。在全部的税种和政府财政收入中,个税地位也许不算重要。但个税涉及广泛,几乎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同时,个税又能让人直接感受到自己收入的变化。
实际上,如果能改革个税政策,个税起征点大幅提高或降低税率,让绝大多数人直观地感受到收入在增加,不仅能够提振信心,更重要的是还能有效地促进和提高内需,完全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令人遗憾的是,在这次减税过程中,本应在个税等有关增加居民收入的税种上大做文章,但现在还没看到较大举措。
有人说,当前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扩内需,这也是此次结构性减免税的初衷之一,所以这次政策的关键是针对企业问题,政府的意图也是希望对企业减免税来降低企业负担,从而达到激活经济等目的。
从理论上来说,减免税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途径,这种方式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居民与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既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也有利于刺激民众消费,扩大内需,同时,对于居民和企业应对经济危机的能力亦大有裨益。
然而在现实中,针对企业减免税的措施,由于存在中间传导作用,往往被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对冲,把政府减免税的让利纳入自己囊中,减免税**终并不能完全传导到消费者头上,从而大大影响扩大内需的效果。
比如,在这次针对汽车行业的减免税很多,希望减轻汽车企业成本负担,从而刺激汽车消费。但实际情况是,一些汽车企业在得到减免税优惠后,却采取了反向操作方式,对汽车进行逆市提价,在很大程度上抵销了减免税。汽车企业利用提价这种方式把本应该通过减免税让消费者享受的优惠纳入囊中。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加剧的压力下,积累、投资和消费比例严重失调问题及其衍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中国经济亟待解决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而消费不旺这一结构性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
因此,对症施治的药方是改变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政府所占比重上升、居民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的趋势,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所以,笔者认为,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取消股市的红利税、取消或降低房屋转让营业税等综合配套的减免税措施,是更加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减免税的优惠做到阳光普照、惠泽众生,才能更有利于扩内需、保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