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无论是规模还是结构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而中国的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也正处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之中,有许多农村金融的难题亟待解决,有农村金融的制度和产品亟待创新,这些都一直为大家所关注,中国金融网农村金融频道一直致力于传播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信息,因此我们特意制作了有关中国农村金融**动向的一系列观察以飨读者。
文/中国金融研究院胡娟
近日,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发展的浪潮,继沈阳、广西之后,广东、四川、新疆等也纷纷开闸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虽然小额贷款公司的大规模设立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不足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瓶颈也不断显现。
信贷蓬勃发展
为了帮助农民工自主创业,全国总工会日前启动了“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以工会的名义出头,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为农民工提供多种形式的低息和无息贷款。
在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中,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给予重视,并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相关政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将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等。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近日下发了《河南省回乡创业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回乡创业农民工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为满足农民工创业愿望,广西各地近期采取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积极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返乡创业。
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何世红表示,回乡的农民工中不少人有打工的经验、见过市场,也有了创业的愿望,**缺乏的就是资金。因此,如果小额信贷能帮农民工解决启动资金的问题,还能从而创造其他的工作机会,是很好的一件事。
遭遇“升级”尴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经历了自发摸索阶段、试点推广阶段,2003年以来进入了创新发展阶段。实践证明,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的发展坚持自主创新与国际小额信贷经验本土化相结合,走结合国情、循序渐进、创新完善的路子是成功的。
《2008小额信贷行业评估报告》显示,从供给来看,小额信贷的供给发展到现在,机构已经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供给渠道出现了多样化。但从总体来讲,我们的供给总量还是有差距,中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覆盖面仍然比较低,小额信贷总量仍然有限。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小额信贷发展经验有限,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还没有达到与广大农民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相匹配程度,一些影响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体制机制尚存等问题。
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工作中,一些隐蔽性、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阻碍农信社小额信贷工作的开展,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信社长远的自身发展均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过大;第二,小额信贷效益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第三,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非政府小额信贷的发展举步维艰。 期待国家政策倾斜
小额信贷机构能否可持续发展,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建设,另一个是宏观政策环境。而目前这两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欠缺。只有对现有和将来建立的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更加有效的内外部管理和适宜的政策支持,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作用。
据了解,全国已先后存在过300多家非政府、半政府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机构,现存的还有100多家。现有的这些机构,基本上都在为贫困和中低收入弱势群体获得贷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至今为止,它们只给贫困县里的中低收入农户放贷,又不吸收存款,没有任何金融风险。尽管它们的资金和能力十分有限,但它们中的多数还要设法使机构可持续发展,然而至今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
何世红表示,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利于推动我国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应提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机构试点,鼓励适度竞争,并切实实施奖优罚劣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
就国家如何扶持小额信贷,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一是要妥善处置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增强信用社的资金活力。二是由国家政策形成的小额信贷利息应由国家给予补贴。三是对扶贫贷款和农民种养业的贷款应由财政给予贴息。四是对小额信贷形成的风险应建立补偿机制,解决信用社后顾之忧。五是应尽快建立法律保障机制,治理信用环境,打击逃废债务行为。
2009年4月11日,400多位来自中外的**金融**、金融家、政界高官、媒体精英齐聚北京,将在由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研究院共同举办的2009中国金融形势分析、预测与展望**年会暨第五届中国金融(**)年会上,将就如何深入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等进行交流。届时,金融领域的官员以及**们将对农村金融及小额信贷的发展进行深度探讨。
资料链接:小额贷款
小额信贷是一种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初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资金的发放主要是通过国家的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非正规的社会团体,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的改造。
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额信贷才在中国农村试点。90年代后期,在较大范围内推广转向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使用国内扶贫资金为主。2000年初,人民银行总行出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条例》两项政策,在大部分省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推行了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形式,拉开了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和推广小额信贷的序幕。
与此同时,非政府的小额信贷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十几年前,我国**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就在山西省临县湍水镇龙水头村开始了持续至今的小额信贷试验,希望用“城里人的钱”来帮助农民走出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