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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招数面面观:教你如何免受欺骗

2007-06-26 来源:电视机常识责任编辑:佚名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免费消费”,真的不需花费分文?“差价返还”,能有人拿到退款?“无理由退货”,不让退的理由一抓一大把?……   市场上,商家为吸引消费

 

  “免费消费”,真的不需花费分文?“差价返还”,能有人拿到退款?“无理由退货”,不让退的理由一抓一大把?……

  市场上,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推出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承诺。然而,消费者一旦消费后,却发现这些“承诺”只是看上去很美,实行起来却不妙。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各种消费问题引人关注。其中,商家所做出的表明诚信的各种承诺,消费者实践后的真实情况令不少人大呼上当。

  目前,在城市消费领域,由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执法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行为日趋理性,假冒伪劣商品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另一方面,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家不诚信行为却日益突出,欺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给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面对这些带有极大隐蔽性的欺诈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诚信的商业风气如何树立?在“讲诚信反欺诈”口号提出已经近10年的今天,重振诚实守信的商业作风仍然任重道远。

   欺诈指数:★★★

  “不好吃不要钱!”近日,市区一家烤鱼店打出了极为诱人的免费消费广告。不好吃真的不要钱?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案例:原来如此不要钱

  昨日下午,记者和两个朋友来到这家店。

  在得到“烤鱼不好吃不要钱”的承诺后,记者点了每公斤30元的鲤鱼。服务员告诉记者,由于是3个人就餐,**点1公斤的鲤鱼。原本只打算点0.5公斤鲤鱼的记者,听从了服务员的建议。

  十几分钟后,服务员端着一个长方形盘子上来,盘里装着烤好的鲤鱼及一些配料。为了考验“烤鱼不好吃不要钱”是否真实,记者决定把烤鱼全部吃完。

  半个小时以后,鲤鱼片吃完了。买单时,记者及朋友说烤鱼片“不好吃”,想看看商家的承诺如何兑现。没想到,服务员不假思考地说:“你们都吃完了,肯定好吃,所以必须埋单。”

  商家:不要钱是有原因的

  广告上声称“不好吃不要钱”,可顾客吃完了觉得不好吃,仍是要付钱。商家的这种促销手段令不少消费者大呼上当。

  “不好吃和有没有吃完并无必然的联系。”针对服务员说的“吃完肯定是好吃”的言论,记者质询了服务员。

  “无论如何,按照规定,吃完了就必须埋单。”服务员“坚定”地说。

  “全部吃完,不是因为好吃,而是因为我们不想浪费。”记者据理力争。

  “还是那句话,吃完了就得埋单。”

  “可不吃怎么知道不好吃呢?”

  “你们如果只吃了一块肉,剩下的不吃,当然是不好吃了,这样就可以不用埋单了。”

  “可是,你们店里的广告并没有这么说啊?”一听服务员的解释,记者有些意外。

  “解释权归本店!”

  服务员还告诉记者,是有消费者冲着“不好吃不要钱”的招牌来,他们也为部分认为烤鱼片不好吃的顾客埋单。“但全部吃完了,却还以‘不好吃不要钱’为由拒绝埋单的,门都没有。”

  律师:告示不明商家负责

  对于商家的这种解释,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认为,商家店堂的告示不清楚,消费者并不需要对此负责,而是商家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林晓阳说,首先“不好吃”并没有一个行业的标准,或者是一个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商家也未在告示中告知,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判断好不好吃;其次,消费者有权在就餐前或在就餐过程中提出好不好吃,商家的告示既然已经对市场做出承诺,就必须对消费者负责,而商家对店堂告示如何理解,那是商家自己的事。

  林晓阳说,商家在提出类似承诺的时候,表述必须规范,以免引来法律纠纷。

  

  欺诈指数:★★★★★

  免费品尝、免费试用、免费拍照……街头上,商家打出的各种免费广告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其实是商家使的“障眼法”而已。消费者一旦被免费打动,进入了商家设定好的免费程序,便身不由己,**后仍是有偿消费。

  案例:拍照掉入免费陷阱

  大学生孙某在某超市购物后,被送了一张免费照相券。

  拿到免费券的孙某兴冲冲地赶到位于市区温陵路的一家照相馆拍照。几天后,照相馆通知孙某取相片。当孙某看完相片准备拿走时,照相馆却告知孙某,交100多元才能拿走底片。不解的孙某对此提出疑义,照相馆称,免费的只是照相,底片可是要钱的。

  对此,担心自己的照片落入他人之手的孙某,只好自己掏钱买下了这些照片。

  调查:免费陷阱何其多

  记者调查发现,社会上的免费陷阱不少。

  走在街上,经常可以碰到穿着整齐的促销员送上一瓶化妆品,称是“免费送给你的”。当你拿着这瓶化妆品准备走时,促销员会马上掏出一瓶化妆品,称是配套的,只有两瓶一起用才会有效果,但另外一瓶是要钱的。

  商场门口,大商场购物时会有人给递上抽奖卡,随手一抽就会中奖,上面写着你可以到某柜台买一样东西优惠50%。但奇怪的是,几乎每张抽奖卡都有奖,而且中的往往是一二三等奖。仔细一看,奖券要兑现,必须先到某商场买套西服之类的货品,奖券上还特别注明已公正———其实还是要钱的。

  而商家利用免费服务设置陷阱进行欺诈,手段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义诊”推销药品或医用仪器;有的“免费”美容却收取化妆品的费用……

  律师:免费其实是诱饵

  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说,免费“迷局”目的非常明确,以免费、优惠为诱饵,**终引诱你出手。尽管只是部分小商贩的行为,但却是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种以商业信誉为代价的行为,生命力极其微弱。理智的消费者,在面对“免费”诱惑时,应该多留几个非免费的心眼。**的办法是,很干脆地将它扔进垃圾筒,“天下哪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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