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上午,记者看到在位于市文化路的人行天桥施工打围的公益广告上书写着“实力做强、功能做优、形象作美、品味做高”。“这个排比句,第三句‘作’字很明显用错了,第四句中的‘品味’一词也不对,应该为‘品位’。”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1月,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刘宏建审时度势,提出了城市发展的16字方针:实力做强、功能做优、形象做美、品位做高。目前这4句话在市民中已深入人心,悬挂在大街上的公益广告语出现这样的错误实在不该!
记者查阅了200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根据词典的解释,“品味”是尝试滋味和仔细体会,品尝、玩味之意;而“品位”则是泛指人或事物的品质、水平。由此看来,公益广告中的用词确实有误。据记者观察,包括市模范街在内的主城区内的多处修建人行天桥地方的公益宣传广告出现了相同的错误。
由这些公益广告的语法错误,让记者回想起前两天另一位市民反映的市小西街幸福路农贸市场入口牌坊上标识的拼音有误的问题。据记者现场观察,“幸福路农贸市场”短短7个字的汉语拼音中,就将“幸(xing)”拼写为“xin”,将“农(nong)”拼写为“long”。除此之外,市内不少广告和店招上,记者也时常能发现在字、词、句、拼音、英语用法等方面的错误。
何先生认为,目前我市正处在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公益广告语可以代表城市的文化特点,不严谨甚至错误的表达将损害城市的整体形象。“文明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文化的状态,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越高,就代表这个城市的文化水平也相应较高。因此,这样一些低级错误犯不得。”何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