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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海涛:创投业至少还有10年高速发展期

2010-10-29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本报讯 创业板运行一年,也是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迎来巨大收获的一年。统计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所投资的企业已经有10家登陆创业板,另外还有2家已经发行即将挂牌,按照企业数量计约占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的十分之一。

  深创投董事长靳海涛认为,中国创业板的推出无疑对创业投资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他预计,创投行业至少还有10—15年的高速发展期。

  创业板总体非常成功

  对于运行刚满一年的创业板,靳海涛评价说:“创业板的推出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举措之一,一年的运作表明创业板非常成功。”

  他表示,创业板运行成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中国资本市场更加完善。创业板推出后,与主板、中小板共同构成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体系,丰富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二是创业板的推出打通了创业投资的退出通道,从而完善了创业投资体系,推动了创业投资的蓬勃发展;三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富效应大大激发了中小企业资本运作的热情,同时也促进了各界精英人士创业的热情,特别是海外技术精英也纷纷回国创业,极大促进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四是各地政府看到了通过企业上市规范企业管理,稳定税收来源的效应,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当地企业上市;此外,创业板还给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了新交易品种的投资机会。

  无需担忧创投到期减持

  靳海涛直言,创投机构所持有的**从长远来看是一定要退出的,这是由创业投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解禁后会大规模减持,创投机构还会持有部分**若干年。以深创投为例,绝大部分**在上市三年后还有部分存量。“因此,市场各方没有必要为此过分担忧。” 靳海涛说。

  在靳海涛看来,创业板开设之初,出现所谓的“三高”现象十分正常。其根本原因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与传统的企业相比规模较小、特点突出,未来的成长预期较高,因此市场给予比较高的发行估值。但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创业板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是一定要坚持的,这是尊重市场规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形式,绝不能因为发行估值高而采取行政措施。

  上市标准应放宽业绩要求

  靳海涛认为目前创业板**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创业板的扩容速度还要加快,因为诸如“三高”的问题等都是由市场容量太小所造成的;二是创业板公司上市标准的问题,在创业板开板之初,需要上市企业的业绩来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应该逐步放宽对业绩的要求,而加强对技术、市场与模式的要求。

  对于突击入股衍生的PE腐败问题,靳海涛表示,从投资组合上看,创业投资机构一般都有一个早、中、晚期项目的适当比例。以深创投为例,按照投资金额计,投资中期项目占了55%左右,25%投资于早期项目,30%投资于Pre-IPO项目。在时间分布上也往往是先投几个中后期的项目,待积累了一定的行业投资经验后,再投资几个早期项目。另外,从被投资企业的角度看,即使创投机构投资于Pre-IPO项目对企业也是有帮助的,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资本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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