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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图)

2010-09-08 来源:网易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9月5日发表公开信表示,在他离开这个**的时候,他将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全部财产。

   “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

    陈光标的这封公开信,朴素而深刻,字里行间跳跃着温热的情怀、隽永的道理,比如,“财富是水,是身外之物。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个人喝,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里,要是有一条河就该与大家分享。”再比如,“当我们即将离开这个**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让更多遭遇不幸和贫困的兄弟姐妹共享,自己清清白白地离开这个**,更是一种高尚和伟大。相反,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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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实际上是一句流传甚久的名言,出自美国钢铁大王、美国“公益之父”安德鲁·卡内基之口,此君一生聚敛天量财富,临死前几近将全部家当捐于慈善事业,这句“我只是上帝财产的管理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为人口耳相传、倍加称道,也让卡内基名垂青史,令人钦敬。今天,发誓裸捐的中国首善陈光标重提这句话,自然颇具深意,既是夫子自道,也是说给其他富豪听的,尤其在不少中国富豪对“巴比行动”望而却步的语境中,这句话更堪回味。

    在笔者看来,打量“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任何人都无权对别人进行道德绑架。具体而言,一个人有沉默权,也有选择权,富人当然不例外,富人选择在巨富中死去还是在裸捐或者在半捐中死去,完全是一种个人选择,不能说他们没有捐款就是耻辱。如果横加干涉,或者道德裹胁,这不仅是一种不尊重,也是对别人基本权利的侵犯。

    另一方面,则应该看到这话的时代背景与现实语境。简言之,卡内基为何会说出并深信“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原因有两点,一是作为贫穷移民的后代,他深知底层之艰辛;二是他所生活的时代处于19世纪前后,正是美国贫富分化十分严重的时代,作为一个有远见的富豪,他深知慈善的重要性和必须性。   是的,每个人都不是孤岛,没有谁能独善而存。应该看到,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同样贫富悬殊,同样隐含着不确定的危机,富人和穷人之间同样存在着误解和对立。该怎么办?穷人少一些民粹思维,富人多一些远见。富人帮助穷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慈善,一种是带动穷人变富,马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十年前一直坚信一点,村里人穷疯了,只有你赚钱,你的处境一定很危险。如果你带着大家一起赚钱,而且你稍微比别人赚得多一点,你的幸福感一定**强。”可是,许多人并不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有一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无畏感,他们不停地炫耀性消费,唯恐**不知道他们豪奢,他们有意无意地制造对立,看见穷人总是不由自主地嗤之以鼻……

    当然,我们欣慰地看到,我们的这个**上并不缺少灵魂高贵的人,这些人个个将大把的财富捐给慈善事业。是的,越来越多的富人意识到,“我们的财富来自社会,我们只是代管”;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为别人提供机会,创造机会,让每个人都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那就是**的‘善’”;越来越多的富人也发自内心地表示,“富人在伦理、道德上有责任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雪豹空间:叔本华钟摆理论断言:人在各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处于痛苦的一端;得到满足时便处于无聊的一端。人的一生就像钟摆一样在这两端摆动。如果人能摆脱钟摆的束缚而立于漠然旁观的位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生**美好的部分”。可惜大多数人无缘这种“纯粹的欢娱”,因而越来越浮躁和痛苦。陈光标做到了。

    @域名研究所:当我们在为几十块钱斤斤计较,痛苦挣扎的时候,想想陈光标吧!这个男人已经捐款数亿,而且表示死后捐献所有财产!我们太狭隘,太渺小了!向陈光标致敬!  

    @许刚:陈光标终于成了**个承诺将自己财产身后全部捐给慈善事业的大陆富豪,但愿这是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能为更多大陆富豪所效仿,增强社会责任感,别让暴发户、违法者、守财奴、低素质成为中国富豪的代名词。

    @印象成都:刚才看到报纸上说**近盖茨、巴菲特要到中国来并且已经邀请了50位中国富豪参加他们的一个关于慈善的晚宴,除了张欣,陈光标已经明确表示很高兴参加外,据说其他很多接到邀请的富豪都很纠结,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鸿门宴”。真希望“巴比组合”能为中国的富豪带来好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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