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进口商品质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需要,制定、调整并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其中规定部分商品必须进行检验。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商品才允许在国内市场上使用或销售。
同时,如果进口商收到的货物存在同合同规定内容不相符的问题,进口商为向出口商提出索赔要求,可以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凭以对外索赔。
报 检 资 格
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报 检 方 法
进口商在办理报关手续之前,应首先填写规定格式的《入境货物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进口商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同时提交下列单据:
《商业**》
《装箱单》
《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合同及其它相关单证(来源:中国进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