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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两年 成效几何?

2010-06-10 来源: 阿里巴巴塑料价格库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6月1日,由**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已正式实施两年。如今,“限塑令”的效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明显减弱,在很多农贸市场,超薄塑料袋又在大行其道。

    “用塑料袋还收钱,那谁来啊”

    记者**近走访广东省广州市三元里农贸市场和新港中农贸市场,发现塑料袋仍然被摊主免费提供给顾客,其中不乏超薄塑料袋。特别是其中有一些白色的小塑料袋,厚度明显小于0.025毫米。

    “这是预包装袋,不用遵照国家标准。”一些小贩辩称。

    但按照国家部委规定,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而这些小塑料袋都有拎手。

    消费者大多将蔬菜、鱼、肉等农产品分装在四五个塑料袋中。极少数消费者携带了布袋子,里面装盛着的农产品也是先用塑料袋包装好的。

    “摊主给了免费的塑料袋就用呗,很方便。自己带袋子过来也没必要。其他消费者不都是这样吗?”三元里农贸市场里正在购物的廖小姐说。

    “还敢收钱?大商场才会收吧。用塑料袋还收钱,那谁来啊。”一位水果摊小贩说:“而且塑料袋也便宜,批发的话一元钱85个。”

    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对“限塑”进行政策研究的民间机构)在2009年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限塑令”在全国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除了杭州的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率达到69.44%,成都、兰州、哈尔滨等地的执行率都不到三成,“限塑令”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在北京的多家农贸市场调查发现,这些市场不仅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甚至各种颜色的、使用废塑料生产的超薄塑料袋被扔得满地都是。

    市场开办者与商户的变相抵制,极大程度地阻碍了“限塑令”在农贸批发市场内的有效执行。

    市场开办者**害怕丢商户,商户**害怕丢顾客,为了保住商户、招揽顾客,一些市场与商户置“限塑令”于不顾。“限塑令”变成了墙上的标语,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一分钱”与“两角钱”的差距

    负责监督“限塑令”施行的工商部门也是一肚子苦水。

    广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罗远明介绍,“限塑令”生效以来,他们为推行“限塑令”采取了多项行动,包括检查市场两万多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35份,没收不合格塑料袋62.21万个,立案92宗(其中有13宗处罚对象为市场开办者),罚没金额4.0497万元等。但罗远明坦言:“限塑执法太困难了!”

    据他介绍,在经过几次查处之后,目前销售违规塑料袋的小贩都是直接用车将货运进农贸市场,而不是在固定地点设摊位。摊主们需要塑料袋,就通过电话联系小贩。小贩经常和工商部门打“游击战”,增加了查处违规塑料袋的难度。

    “我们对摊主也不能下重手。所有摊主都这么做,怎么处罚?”罗远明说,“但我们又不能不管。”

    按照规定,农贸市场的管理者也有监督摊主履行“限塑令”的义务。但三元里农贸市场办公室负责人陈树林对记者说:“执行困难很大,摊主都有抵触情绪。”

    据分析,摊主们不愿意执行“限塑令”不乏成本方面的原因:一个目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袋成本仍然很高,一个小号环保袋要8分钱,中号的要1.8角,大号的要两角。而一个非环保袋只需要一分钱。

    执法重点应放在市场管理者身上

    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看来,农贸市场监管各方不应把执法困难作为怠政的理由。工商部门和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各司其职,发挥执法的协同作用。工商部门是“限塑令”执行的**责任方,应该将执法的重点放在市场管理者身上,而不应该浪费宝贵的行政资源去查处摊主小贩。

    董金狮说,市场管理者应该在塑料袋的来源、塑料袋明码标价收费等方面对摊主进行监督。不妨对摊主实行押金制,如果摊主一再违反“限塑令”,可以将摊主清出市场,没收押金。通过明确责任、层层监管,才能保证“限塑令”的执法效果。

    一些人提出,“限塑令”在农贸市场推行困难自有其现实原因:湿漉漉、血淋淋的鱼、肉等农产品如果没有塑料袋包装,如何带回家?

    董金狮表示,“‘限塑令’不是‘禁塑令’”,消费者毕竟离不开塑料袋。但是通过“限塑令”潜移默化的影响,消费者可以尽量做到“不用、少用、重复利用、循环使用”。

    北京地球村负责减塑行动项目的负责人文衡凤近两年亲身实践了绿色购物。

    她每次买菜前都带上无纺袋。买叶菜回去把土倒出来,买肉类回去就清洗一番。这样用下来,有些无纺袋可以用上一年还不破损。

    “一方面是因为农贸市场提供的塑料袋很多都有刺鼻的味道,对人体有很大害处。另一方面想到这些塑料袋会造成‘白色污染’,我心里就不舒服。”文衡凤说:“政府还是需要加强宣传,当消费者习惯了自己携带购物袋,就觉得很自然了。”

    在基层,执法不严和执法错位问题十分突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调查发现,有些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人的举报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严惩违法单位,而是如何为被举报的单位开脱,有些甚至通风报信。本来**责任人应是市场开办者,但现实中却是只罚商户,造成执法错位。

    治理“白色污染”需多管齐下

    “现在很多生产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监管。在流通领域,商务部和工商等部门是第二道关,现实中‘限塑令’执行比较弱,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缺乏资金和设备,不具备执法条件。比如,有的地方工商所连测厚仪都没有,如何执法?”董金狮说。

    业内**建议,要对塑料购物袋的质量严格把关;在尽量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的前提下,严格定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经营机构进行抽查,完善相关奖惩机制,避免“限塑令”沦为一纸空文;鼓励支持一批大中型企业,引导一批小型企业,打击一批违法企业,淘汰一批技术落后企业,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和安全水平。

    **认为,治理“白色垃圾”,要通过政府引导和媒体宣传,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白色污染”的危害。环保、科研等相关部门应研究解决**终废弃的塑料购物袋的回收、分类、处理。国家立法应重点关注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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