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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通过《在老挝特别经济区和专门经济区》政府令

2010-11-23 来源:驻老挝经商参处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 据老挝《社会经济报》报道,2010年10月26日老挝国会通过了关于《在老挝特别经济区和专门经济区》的政府令。老挝政府为此成立了

    据老挝《社会经济报》报道,2010年10月26日老挝国会通过了关于《在老挝特别经济区和专门经济区》的政府令。老挝政府为此成立了国家管理特别经济区和专门经济区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老挝政府常务副总理宋沙瓦•凌沙瓦任主任,计划投资部部长、工贸部部长及公共工程运输部部长为副主任,以加大引进外资、推动经济特区建设力度。

  老挝现有3个经济特区,于2003年在沙湾拿吉省建立沙湾-色诺经济特区,于2010年在南塔省建立磨丁黄金城及波乔省金三角经济特区。按老挝政府“七五”规划,将于2015年建成10个经济特区,即分别在万象市、甘蒙省、川圹省、华潘省、占巴色省及沙耶武里省建立8个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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