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鑫)昨日,“加多宝”称接到广州市中院的通知,将于本月6日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
据了解,如果此次“诉中禁令”获得支持,将是广州中院今年向“加多宝”发出的第二张“诉中禁令”。
今年1月,广药曾指“加多宝”广告语侵权而申请“诉中禁令”。广州中院随后于1月31日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
此后,“加多宝”广告语从“改名”更改为“销量”——“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而这一广告语的替换,“加多宝”称自己的直接损失约10亿。
据了解,“加多宝”新的广告语,被指缺乏有效**的事实依据,涉嫌欺诈,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药方面表示,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今年4月发布的《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显示,目前开展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只对“软饮料”类别进行统计,而没有对凉茶品牌及销量进行统计。广药据此提出了诉讼。
“加多宝”则表示“很冤”。“加多宝”品牌总监王月贵出示了两家调查机构的证据佐证自己广告的合理性。根据“加多宝”提供的资料,来自尼尔森的报告显示,“加多宝”罐装凉茶在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市场份额高达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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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诉中禁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侵权行为明显成立时,司法**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侵权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