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96年8月12日,是丽水莲都人甘某**记得的日子。那一天,他在看守所用一根铁钉成功越狱,开始了逃亡生涯。连同之前的盗窃犯罪,数罪并罚,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1996年8月12日,是丽水莲都人甘某**记得的日子。那一天,他在看守所用一根铁钉成功越狱,开始了逃亡生涯。
在随后的15年里,他隐姓埋名,努力“漂白”身份,结婚生子办公司,成为了一名事业小成的企业主。然后,就在一切似乎风平浪静的时候,甘某突然走进了公安局,向警方自首。
自首的理由让人唏嘘:“我的两个小孩到现在都没有上户口,大儿子快要中考了,需要注册身份信息,不能耽误了小孩……”
昨天,甘某被莲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天一夜,用一根铁钉凿墙越狱
甘某现年39岁,丽水市莲都区人。初中毕业后曾到当地一家机械厂打工,结交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偶尔会和他们一起偷东西倒卖。
1995年6月22日,甘某因盗窃被丽水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9月1日被逮捕,羁押在原丽水地区看守所候审。当时,与他一同羁押的还有另一个犯人。
1996年8月的一天,两人闲来无事,便随手敲墙。不曾想,敲到一处墙壁时,忽然有土屑落下。两人用手一抠,发现墙体是中空的。
于是,两人便开始商量着逃离看守所。
他们利用从床上拔下的一根铁钉轮流挖墙,用了一天一夜把墙壁挖通,越狱潜逃。
编辑:赵明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