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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明年正式并轨资源品价改序幕拉开

2012-12-2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发改委:从此只有市场煤 电煤价格并轨拉开了2013年中国资源性产品改革的帷幕,未来相关部门或将在时机合适时公布成品油和天然气定

发改委:从此只有“市场煤”

 

        电煤价格“并轨”拉开了2013年中国资源性产品改革的帷幕,未来相关部门或将在时机合适时公布成品油和天然气定价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中国发电用煤下称“电煤”将在2013年1月1日得到统一,不会再出现“市场煤”和“合同煤”并存的局面。

 

       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发布有关《通知》,“为进一步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据当前发电用煤简称“电煤”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明确了中国电煤的“未来”。

 

       业内人士认为,电煤价格“并轨”拉开了2013年中国资源性产品改革的帷幕,未来相关部门或将在时机合适时公布成品油和天然气定价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12月18日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重点电煤与市场煤价格并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等。

 

        “并轨”终成真

 

        “中国特色”的电煤价格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大体经历了计划式管理,到电煤价格1993年开始逐步放开,再到供需双方进行价格协调,**终在市场中形成了“市场煤”和“合同煤”并存的价格“双轨制”。

 

        但资料显示,2004年以来,在传统的煤炭订货会上,煤企和电企由原来计划分配为主的模式改为“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这让除了重点合同煤之外,大部分供应给电企的煤炭变为了“市场煤”。同时,由于煤炭价格年年大幅上涨,加之电价不可能随煤价进行上调,电企的亏损愈发严重,而煤企也认为,合同煤的存在减少了企业的利润。

 

       因此,近年来取消电煤“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政协委员经天亮就曾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政府应减少对煤炭价格的干预,“放开电煤价格,实现市场煤与重点电煤的并轨”。

 

      今年,恰恰又迎来了改革的**契机和时间点。一位券商宏观策略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称,某种程度上看,能对电煤价格进行改革,是因为从去年第四季度持续到今年第三季度的“经济低迷”。“这让市场需求不断下滑,价格也有所下跌。”他说,“同时,相较以往,煤炭企业也更乐意改革。因为,他们业绩相对不景气,需要改革来重新赢得投资者信任。”

 

       终于在上周五,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发布消息,“鉴于当前电煤供需逐步趋缓、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32条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即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中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不忘市场监管

 

       但“自主协商定价”,不代表国家发改委将“撒手不管”。

 

       “解除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电煤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制度,建立电煤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称,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主要产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月监测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的电煤结算价格、产量、热值、成本等情况。

 

       国家发改委还称,“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电煤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对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类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国家发改委强调,地方各级政府不得采取行政手段不正当干预企业煤炭供销等经营活动,“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对煤炭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监管是必须的。这主要是确保电企和煤企的利益。”上述分析师对记者说。

 

       电企期望煤电联动

 

       今年11月底,媒体曾表示,国家发改委对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的定调是“首次取消煤炭重点合同、首次开放铁路运力配置、完善煤电联动机制”。不过,纵观国家发改委的表态,并没有提及“铁路运力”和“煤电联动”。

 

        有分析人士担心,这可能会影响取消电煤“双轨制”的成果。因此,相关部门应加紧推出铁路和电力体制方面的改革,从根本上化解电煤之间的矛盾。

 

        对此,代表电力企业态度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10月30日在报告中建议,“应首先建立完善市场化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电煤价格并轨。”

 

        中电联建议,“完善煤电联动政策,清晰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加快形成客观反映国内实际到厂煤炭价格指数,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政策,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

 

       12月21日,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对央视《经济信息联播》再次表示,过去煤电联动过程中,电企要消化30%的涨价因素。但电企经多年的挖潜改造,很多企业已没有压缩成本的潜力。在电煤市场化之后,应根据煤价变化进行煤电联动。

 

       交银国际的一份报告也认为,如果煤电联动政策不能正确实施,电煤价格并轨将只是“跛脚”政策。且当市场重回供应紧张格局时,电煤价格将再度受到政策干预。

 

        能源**林伯强之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相较以往,电煤价格“并轨”固然是“长足进步”,但要让中国电煤完全市场化,“要的不止是放开电煤的价格管制,更要让‘计划电’接轨市场。否则,一旦未来煤炭价格回暖到一定高度,电力企业仍将大面积亏损”。

 

       因此,林伯强认为,既取消煤炭重点合同,又重启煤电联动,并让“计划电”接轨市场,才是真正的市场化。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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