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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双轨终结火电企业反对无效

2012-12-1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电煤价格双轨制将终结,火电企业抗议无效。 这是预料之中的市场化改革,每年发电、煤炭企业之间的争吵,以及根据市场提价的行为,

电煤价格双轨制将终结,火电企业抗议无效。

 

       这是预料之中的市场化改革,每年发电、煤炭企业之间的争吵,以及根据市场提价的行为,说明发改委的电煤价格平抑体制到处不讨好。扭曲的煤炭、电力价格体制必须改变,目前的定价体制既没有提高煤炭行业、电力企业的效率,也没有让电网企业在公益规则之下运作,更没有建立节能社会。

 

       市场化定价是大势所趋,以往已经出现市场化价格的先兆,如以混合煤价解决合同煤与市场煤之间的价差,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商定价值得推广。而大规模的电子交易平台则可以让电力企业获得对冲风险的平台。建立长协机制、建立公平高效的电子乃至期货平台,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企业之间已自发形成市场长协价,有关部门可以顺市场而为。如国家发改委规定,2012年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5%,主要港口5500大卡市场煤平仓价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包括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同煤集团在内的主要煤炭企业尝试将签订的合同煤与市场煤按比例合并,成为一份价格高于合同煤、低于市场煤的混合合同,以取代之前分别签订的两份合同。合作时间长的大型电企合同煤居多,中小型电厂则以市场煤居多。中煤集团相关人士则表示,他们会计算两种煤的加权平均价格,一吨电煤的收益基本相当于分别出售合同煤与市场煤的收益之,降低毁约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混合煤合同与铁矿石中的长协价有些类似,即以一年期的远期一揽子价格锁定未来的收益与风险。

 

      煤炭价格放开,电力价格是否应该市场化?不应该。2011年由于经济下行、用电量下降以及煤炭价格依然位于高位,火电行业遭遇**残酷的寒冬,仅上半年亏损额就达153.8亿元,已超过2010年全年的亏损额。火电行业为生存,一方面计划要求实现合同煤,另一方面要求煤电联动,在煤炭价格上升时,电力价格同步上升。

 

       政府的应对方法是上调电价加上节能补贴,消费者早已开始买单,未来能源价格还会继续上升。

 

       2011年12月1日,发改委上调销售电价,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度上调3分钱,同时加大对环保措施好的企业的补贴。去年政府三调电价,以年底的一次**为全面,其中包括了对脱硝电价的补贴规定,试行补贴价为0.008元。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的燃煤机组要全部加装脱硝设施。加强对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进行改造。

 

       从火电逐渐向新能源过度、鼓励低耗能企业,是国际趋势,中国也不例外。

 

       以德国为例,优先采购新能源政策使电价大涨,德国政府强迫用户对新能源进行补贴。德国《商报》今年7月3日报道,德国今年将继续调升电价,至2020年私人用户预计将比现在多支付30%的电费。德国电力的生产成本实际并未上涨,电价提升主要是因为开发新能源和扩建电网成本增加所致。近年来德国电价明显上涨,现在的电价已经比2005年高40%。到10月15日,德国四大电网运营商15日宣布,2013年起,将提高“绿色电力分摊费”至每千瓦时5.277欧分,涨幅达到47%。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德国政府规定电网运营商必须以较高的固定价格,优先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的电,每名消费者需在普通电费的基础上额外交付“绿色电力分摊费”,**终实现可再生与弃核目标。

 

       考虑到国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与环保意识,中国不可能实行如此激进的新能源扶持政策,但把补贴尽可能倾向于新能源与低能耗企业,鼓励具有技术优势、排放标准低的火力发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电煤之争不可忽视铁路货运以及电网的**垄断,打破垄断、鼓励新能源是当务之急。

 

       如何防止同为垄断行业的货运企业以点车费等名义坐地起价、趁火打劫?让更多的民资进入货运铁路建设领域,**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所说,为了保障煤炭运力,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铁路运力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降低电煤物流成本。公开的全国货运报价系统,公开叫价,是必须的。

 

       打破电网垄断,煤炭与发电力垄断程度均不如电网,电网阻碍了中国新能源的发展,坐收**高额的垄断溢价,以自然垄断的一张网向上下游四处扩张,这样的垄断不打破,不进行公益化方向的改革,所有的能源改革都会被这张网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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