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近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给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用上政绩考核的“重型武器”
“在食品行业**发展、食品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监管体制有待健全的社会背景下,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健全外部约束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多方合力。”**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刘佩智表示,要把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与构建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决定》用上了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等“重型武器”。
有**指出,强调监管职责,用政绩考核倒逼食品安全,是对考评制度的完善,也增强了对官员的约束力。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这意味着,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乌纱帽”可能戴不稳。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监管职责交叉与空白并存,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出现问题部门之间往往推诿扯皮。
为此,《决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发挥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政绩考核、一票否决,这些规定更强调“一把手重视意识”和“主要领导关注意识”,显示出中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是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的有力手段。
猛药方能治沉疴
一直以来,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对食品安全肇事企业惩罚力度不够是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
对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强调,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他表示,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决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同时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各级公安**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