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主动开展汛期饮用水、食品安全形势研判,提高监测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食品安全应急监测。饮用水重点监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微生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及重金属、化学污染物指标等。食品安全监测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明确食品微生物、污染物监测指标和方法,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饮用水安全,卫生部要求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特别要针对农村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卫生安全巡查全覆盖。同时,要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和学校供水的监督检查,开展水质抽检。
卫生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的管理,禁止在露天和非贮存地点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机构要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保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要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及时、安全的转移。
卫生部还提出,要加强信息报告和健康教育,大力宣传汛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特别是要教育群众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妥善处理霉变、过水、腐败变质食品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和来历不明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