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日前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回答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发展迅速。但是,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刻意展示些低级趣味的场面、血腥暴力动作和场面,等等。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一方面是网民反应强烈,要求政府依法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另一方面是致力于制作、播出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视听网站反应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及时约束。
根据网民的呼声和业界的要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因特网信息办公室昨天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生产制作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同时,《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发展的措施,一是因特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在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二是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组织审核人员培训与考核等等;三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记者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