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赵某曾是朝阳某**小区的物业——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员工。张某是前台接待,赵某是楼长。据物业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业主自2010年12月开始入住。2011年3月,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的**封投诉信,之后便不断有业主电话投诉,反映的都是信息泄露问题。由于业主的不满和不信任,给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2011年年底,有业主因不堪忍受中介公司询问售房、租房电话的滋扰而报警。很快两名物业公司的“内鬼”和一名房产中介经理被揪出。38岁的女子孙某是北京某房产中介的业务经理,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找房源,分配给属下的业务员,以此获得提成。自业主们陆续入住后,孙某便开始留意该小区房源信息。
据赵某讲述,2011年2月份,孙某曾带客户到小区看房,他负责接待,当时两人互相留了电话。大约一个月后,孙某便和赵某联系,问他是否有业主信息,想寻找房源。赵某当时就答应了,双方没有谈钱,但孙某答应给好处。
赵某作为楼长,并不直接接触业主信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通过电脑登记了个人信息。该电脑有密码保护,只有前台工作人员知道。赵某说,巧的是,在前台工作的同事张某此前就曾让他留意,如果有中介想要业主资料就找他,弄点钱花。于是赵某找到张某,用U盘从前台电脑拷下业主的信息。之后,二人和孙某派来的员工在小区外的一个地下室完成了交易。
据检方指控,755名业主信息共售价1500元。遭到泄露的业主信息十分详细,包括业主姓名、性别、电话、房间号、身份证号码甚至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事发后,张、赵二人从单位辞职。今年4月,中介公司经理孙某被朝阳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