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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瓶装水请注意辨认塑料瓶

2009-05-18 来源:中国贸易网转载网络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就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得生产**的生产销售行为。不过一些规模较少、条件达不到取证要求的生产企业,为了赚取巨额利润可能暗地里利用再生料生产销售。

    随着天气转暖,瓶装水的销量逐步上升。不过近日发现,许多消费者并不关心装水的塑料瓶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而未取证的塑料瓶有可能是再生料生产的。再生塑料瓶本身就十分不卫生,如果用它来装水,瓶中携带的有毒有害物质就会通过水传染给人体,对人体器官造成慢性损害,长期使用甚至可能致癌。

    据了解,《工业产品生产**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塑料瓶被列入**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目录。

    质监**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瓶装水时要仔细观察,合格的瓶装水桶外观比较透明光滑,瓶体呈淡蓝色或白色,无杂质,无黑点,用手指敲击瓶壁声音清脆,韧性较强;一般采用无毒塑料瓶包装,瓶型优美、做工精细。而一些利用废旧瓶料、旧光碟、医用废弃输导管等制成的塑料瓶,外观粗糙呈暗蓝色或乳白色,透明度较差,瓶壁有杂质和斑点,声音沉闷,易开裂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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