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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限硫”中外谈

2011-12-2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药材“限硫”中外谈

药材“限硫”中外谈
       杭州市首推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多少为国人挽回了一点面子。我国作为**的原发地以及有几千年使用传统的国家,在中药材上的“限硫”,却远远落后于韩国。
       韩国有70%的中药材依靠从中国进口,他们对于含硫量则一直控制得非常严格。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早在2008年底就明确要求,自2009年1月起,对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许可实施新标准,对葛根等267种中药材中残留二氧化硫制定的许可标准规定,残留二氧化硫必须低于30毫克/千克。
       而我国目前虽然严令禁止对中药材进行**熏蒸,但却一直没有明确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导致执法部门在查处硫熏药时,只能参照食品有关二氧化硫量的规定。我国在对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限量规定中,与药材类型相近的干制蔬菜,限量标准要求是200ppm,是韩国标准的6倍多!5月19日杭州市食药监局首推的标准定为60ppm,也是韩国标准的2倍。从6倍到2倍,不管其是否科学,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巨大的进步。
        针对韩国的新标准和将二氧化硫含量纳入到严格的检测工作中,有业内人士认为是故意制造贸易壁垒。甚至有人公开对媒体表示:“韩国几年前监管的药材还只有8种,2009年就已经升到267种,二氧化硫残留也将允许范围降到30毫克/千克以下,这实际上已经是对我国**的贸易壁垒,打磺的问题严重影响**出口。”
        事实正如所言。韩国新标准一出台,我国对韩中药材出口便迅速出现了量价齐跌的现象。按韩国标准,利用**熏蒸保存药材几乎已无可能。在标准刚施行时中韩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交涉中,韩方明确表示:“据我国**了解,贵国已有替代**熏蒸保存药材的更为科学的方法。”并进一步重申,**熏蒸药材必须禁用,这是**性潮流。
       韩国人员所称的“更为科学”的方法,实际就是肉桂醛熏蒸法。当时因尚处于试用阶段,并未大力推广。遗憾的是,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当时韩国认可并认为必将得到全面应用的方法,在我国却仍在“试用阶段”,应用并不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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