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更隐蔽和“专业”
多名专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犯罪
甚至有科研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已有48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处分
据新华社电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今年4月20日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公安**共破获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有48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共破获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全国取缔、关闭各类违规违法企业5000余家。
目前,河南“瘦肉精”案件已判决48人,其中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山西、河北两地判处4起“问题乳粉”案件共1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2人,另有4人被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昌黎假葡萄酒案件已判决9人,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的3家造假企业分别被判处200万元到400万元不等的罚金;辽宁亚硝酸盐熟食中毒案件的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无锡假牛肉案件已判决24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被并处罚金5万元至180万元不等。
据**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
今年以来,全国已经有48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还有近百名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河南“瘦肉精”案件)的行政问责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上述案情主要反映出以下特征:
一是违法犯罪行为更为隐蔽。如湖北襄樊某精细化工公司、浙江奉化某生化科技公司等,以将车间外租或直接入股方式生产“瘦肉精”。
二是违法犯罪手法花样翻新。湖南前段排查中发现的“瘦肉精”新品种线索,就是把以前不常见的苯乙醇胺A添加到了饲料里;重庆破获的“染色花椒”案中,发现犯罪分子以罗丹明B替代苏丹红。
三是利益驱动明显、诚信缺失严重。从已查处的“瘦肉精”案件看,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形成利益链,生产源头、兽药店、贩运商、屠宰场、肉品销售商及养殖户都是以利益**化为目的,相互掩饰、串通共谋,加大了案件查办的难度。
四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违法犯罪。从已抓获的犯罪分子看,非食用物质生产源头的犯罪分子基本具有医药、化工专业知识背景,甚至有科研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如河南“瘦肉精”案件主犯刘襄就有化工制药专业背景;湖北“425瘦肉精”案件中,“瘦肉精”配方由安徽高校的一名教授研制;湖南“711瘦肉精”案件中,“瘦肉精”配方来自驻四川某科研机构。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说明了一个道理:主动才能化解危机,透明才能得到信任。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组织****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乃至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深入梳理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