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计准则,只要是控股关系,子公司的客户销售金额将全部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客户金额中,而不用乘以股权比例。”昨日,一位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如是告诉记者。
也就是说,德尔家居采购的11655.77万元理应位列大亚科技第三大客户,但实际上,大亚科技的2010年报中没有提到德尔家居。
由于大亚科技的第五大客户销售额为8692.3万元,那么两家公司的数据差额至少超过2963.47万元。
再比如2011年上半年,大亚科技的报告中出现了德尔家居,作为第二大客户,交易金额为4747.45万元。然而,根据德尔家居的招股书,2011年上半年公司向大亚江西公司采购了5362.86万元,两数据相差615.41万元。
与中福实业数据不符
与大亚科技相关数据背离并不是孤例,德尔家居与中福实业的数据也存在较大出入!
招股书显示,中福实业也是德尔家居的原材料供应商,供应的也是基材板。2009年,中福实业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向德尔家居提供了4517.57万元的原材料。然而,根据中福实业2009年的年报,公司来自德尔家居的销售收入为4212.8万元,两个数据相差304.77万元。
再来看2010年。招股书显示,德尔家居向建瓯福人木业采购的金额为9541.66万元。中福实业2010年年报显示,来自德尔家居的销售收入为7966.7万元,两组数据也存在1574.96万元的差距。
无论是大亚科技还是中福实业,德尔家居披露的采购额均高于其定期报告中的销售数据,这不免让人疑惑,难道德尔家居夸大了自己的经营规模?
针对上述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9月20日)分别致电两家上市公司。大亚科技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统计口径的问题。不过,对于记者“为何金额相差近3000万元时”,她表示对这一情况不清楚,“你去问德尔家居方面吧。”
中福实业董秘杨佳熠则向记者表示,具体情况她还不是很清楚,并表示将一一核对双方数据后给出答复。
“小额的差距可能是统计口径的不一致,但如果差异太多、太大则显得有问题了。”
昨日,某上市公司证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认为,德尔家居披露的数据,与两家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都有差别,且差异金额**近3000万元,这显然不是统计口径上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