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沧县恒兴农业专业合作社签署的《用途说明》,明确写着:只做鱼饲料添加剂(辅料)。中新网发 谭地 摄
中新网张家口4月27日电(谭地)近日有市民反映称,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局等各部门联合查封的16吨疑似“掺假”羊肉卷再次流入市场。2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该羊肉卷的处理事宜正面回应称:羊肉卷已做鱼饲料添加剂(辅料)处理。
据介绍,今年1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局联合食药监督局、动检和公安部门对储存在市工业路82号冷冻厂内的16吨疑似“掺假”羊肉卷进行了封存。该消息一传出,市民一直在关注案件的查办过程;而今,这批羊肉卷的去向再次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4月27日,中新网记者对该案件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该批羊肉卷是个体工商户李元宝(化名)于1月16日从山东济南市马建清真肉联厂购进的,共25吨,平均单价在每公斤16.6元—18元之间,共花费人民币424,225元。截至案发,已经销售9吨,平均销售单价在每公斤18元—20元之间,明显低于当时市场价格(每公斤零售价40—44元之间)。而且,该批羊肉的包装上明确印着“精选羔羊肉 草原特产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乌兰盛大冷冻肉联厂”等商标和厂家字样。
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局副局长孙泊江说:“李元宝以不足市场一半的价格销售,涉嫌掺假,价格偏低引起怀疑,也是他遭举报的重要因素。”
孙泊江介绍,2月12日,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局委托中国检疫检验科学研究院食品检测中心就该批卷羊肉是否含“猪原性”和“鸡原性”成分进行了检测。18日,检测结果显示并未含上述两种成分。又于2月14日委托北京理化检测中心就“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等项目进行检测,21日收到的检测结果也显示全部合格。
孙泊江说:“这是国内能够找到的****的检测部门,至于是否掺有其他诸如鸭肉等其它成分,目前还找不出更**的部门进行检测。我们两次试图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但公安局均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拒绝。”
3月2日,张家口市桥东区工商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书(张东工商处字(2011)第004号),认为:该批羊肉“标注的厂名根本不存在,生产厂家与实际厂家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销售伪造产地厂名的羊肉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查封的16吨羊肉及非法所得12600元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坊间“羊肉卷**后又流入市场”等传闻,孙泊江回应说:“肉确实被拉走了。根据《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修订〕第十条规定,肉类属于鲜活产品,而根据检测结果,此批肉对人体又没有危害。因此,请示上级部门后,3月7日,罚没的16吨肉以8万元价格卖给河北沧县恒兴农业专业合作社,这是一家专业饲料加工厂。为防止意外发生,工商局派人专门押送,有《购销合同》,还有《购入用途说明》,每个收费站都摄影存照,直到收购单位将16吨肉全部粉碎为止,保证了任何一个细节都不出现纰漏。罚没有收据,罚没的钱也全部上交了国库”。
该副局长称:“我们只能靠证据办案,没有**部门的检测是不能下结论的。也曾考虑到山东调查了解,但因工商管理系统的属地管辖问题,无法到山东办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