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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乃好老板也

2011-01-23 来源:价值中国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从这个角度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前提几乎不存在。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管理者能够做到“物尽其才,人尽其用”就是比较理想化的了,用人不疑太过于苛刻和不现实。

    因此,笔者以为,应当摒弃“用人不疑”的用人观,树立“用人当疑”的新用人观。即使通过认真考察,没有发现问题的人,仍然要“疑”,仍然要加强对他们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但要有原则,用《大秦帝国》CEO商鞅的话说是“法不诛心”:只要你没有实际实施,怎么想使坏都没有罪的。老世族在密谋对付商鞅,破坏变法时,商鞅手下建议先下手为强,商鞅对手下说,法不诛心,只要他们没实施,就没有罪,等他们实施了,再依法论罪。”

    但是,反过来说,我们选拔干部、起用人才,也是一样,不能拿不起来放不下,玩味再三,就是下不了决心,而要学习曹操,具备强大的“怀疑能力”,敢于用人。如果不明是非,没有依据(只看到表面,象孔圣人怀疑颜回偷吃),只凭“一面之辞”,便对已作出较大贡献的管理者怀疑,进行不必要的“督查”、或者审查无止无休,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心情舒畅、专心致志地放手工作?

    对于“督查”,笔者以为,作为被疑者(人才),大可不必委屈,只要讲原则、思想正派、作风正派,是不会因此而心虚胆怯的。只是一些“督查”,闹得企业人人自危,改革步履艰难,甚至生产经营都不能正常进行,就很不好了。因此,笔者以为,“用人当疑”是有限度的,如果听风就是雨,大概不是思想端正、心理健全的表现!

    二、疑人当用

    笔者不仅认为“用人当疑”,而且在经过认真审核,觉得某人适合某岗位,只要有相应制度、协议制约,如疑人者(老板)和被疑者(管理人员)之间有相关互相约束机制(比如“契约关系”),“疑人”也当用。

    古往今来,无论是一个国家的治理还是一个企业的管理都是一样,要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不容易的。老板或者管理人员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不仅要设置“固定探头”,还必须设置“移动探头”,做到企业上下信息通畅,心里有数。如果哪个老板“用人不疑”,企业肯定要被整得一塌糊涂;如果老板“疑人不用”,那公司里除了他自己,再也找不到让他不疑的人,那样,公司里的人都得走掉,**后只剩下老板一杆枪的地步。

    因此,我认为,现实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当疑,疑人当用。

    笔者以为,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期,用人策略的使用则有所不同。比如,在企业初创期,有多少员工,老板一目了然,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都了如指掌。这个时期,当然要采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人才策略。这样可以依靠此策略来笼络人心,用**魅力吸引下属的忠诚与奉献。然而,当企业已有千军万马,这个策略就不符合客观规律了。老板不可能看到所有员工的业绩表现、了解每个下属的能力、性格和忠诚度。举一个例子来说,一架飞机,如果只承载几位熟悉的朋友,就没必要进行安检,因为我们了解,他们不可能会劫机。但是,如果飞机将要承载更多的其他我们并不知根知底的乘客时,就必须要通过安检来保障全机人员的安全问题。所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人员逐渐增加时,人才需要靠科学制度进行选择,用人也需要合理的制度体系进行配合和管理。

    当然,笔者所谓的“疑人当用”,并非是怀疑员工的道德品质,更多的是老板是否愿意放开员工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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