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市场营销>避免上当,且看传销**案例

避免上当,且看传销**案例

2011-01-11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案例六

    保险代理传销案

    成都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底,主要从事保险代理销售活动,通过组织发展代理人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以及通过代理人“增员”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并按“增员”关系或销售业绩给代理人发放佣金。2010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案例七

    违规招募直销员

    2007年1月至9月期间,彭某在未取得直销经营**的情况下,擅自以“业务员”名义招募18名直销员,直接推销化妆品给**终消费者,截至案发日,累计销售化妆品40余万元。2008年1月,成都市工商局对彭某进行处罚。

    案例八

    直销企业违规直销

    某直销企业是一家获牌直销企业,该企业的四川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保健品、日用、化妆品的销售,但一直没有取得直销区域许可。2008年底,该企业四川分公司开始招募“会员”,直接向消费者推销本公司的产品。2009年4月,成都市工商局责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九

    未经许可违规直销

    成都某营养食品店成立于2007年2月,是某直销企业授权销售其系列产品的一个专卖店。在未取得直销**的前提下,自2009年1月起,该专卖店负责人从专卖店“会员”中发展了十二名业务员以直销方式推销产品。2009年8月,成都市工商局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案例十

    以健康知识讲座名义搞直销培训

    2010年1月,某直销企业产品的专卖店经销商邹某擅自在新都区某山庄组织了“××健康知识讲座及产品推广会”,内容包括××产品介绍、直销行业前景分析、营销技巧等。参会人员主要有邹某专卖店优惠顾客和准顾客,达130余人。邹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2010年6月,成都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相关阅读:

传销 营销案例 直销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传统产业B2C营销七步速成
阅读下文 >> 网站自身魅力的四大体现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7532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