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13年的营销生涯经历,我发现,适合做营销人的不须外向、能言善辩、有经验(包括行业经验,学习能力强的人很快能熟悉),关键在于他/她是否具备优秀营销人的核心要素:动脑创新、认真、腿勤、不气馁,这些关键习惯、素养不是短期能养成和被替代的。
毛泽东说过:“**上**怕认真二字。”每当我遇到下属或咨询策划项目委托方销售不力,而借口品牌**度低或产品价格无竞争力或广告支持不够时,我会提出,如工作允许,我愿意同他分别到两个彼此不熟悉的同条件市场PK,看结果再定论。从**初的服装,到现在的LED,虽然我从事的行业不同,但营销的规律是相通的。
在长期的营销实践中,我发现一个现象,即凡事开始时,如果省事,以后一定有麻烦;而开始不怕费事,以后就会少麻烦。工作、生活中无不如此。这算是我从事10多年营销所总结出的“葛氏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