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政策法规>食品中致病菌含量将设底线

食品中致病菌含量将设底线

2010-12-20 来源:健康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卫生部近日发布通知,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新标准对食品中可能出现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

卫生部近日发布通知,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新标准对食品中可能出现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8种致命菌的含量作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蛋制品、粮食制品、豆类制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调味品、即食食品等17类食品的致病菌含量。其中,对所有采用罐头工艺加工生产的食品,统一规定“罐头工艺生产的食品符合商业无菌”。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和致病菌的风险,分析了致病菌对我国各类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还参考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

相关阅读:

食品安全 豆制品 肉质品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创业秘诀:做别人不愿意做且做不了的事
阅读下文 >> 2011年德国户外服装博览会2011年欧洲户外休闲用品博览会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7243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