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厅设计的声学标准
不管是音乐厅、歌剧院或者是礼堂,在听众欣赏音乐时,都有一些**起码的要求:
首先,在厅堂内各处,不管你是否使用扩音设备,声音都要有一定的响度,而且,各处的响度要比较均匀,不得有“焦点”——即声音被“聚焦”而特别响的地点,也不得有“盲点”,即声音由于某种原因而变得很弱的地点。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如果你问某些细心的、注意声音效果的剧场工作人员,他会告诉你哪几个座位上的声音特别弱,哪些座位上的声音特别清楚等。北京有个剧院,它的前几排座位恰好是一片“盲区”,眼看着自己面前不远处的舞台上,演员在卖力地张口,但听起来声音却很弱,要“坚起耳朵”很费劲才能听清。
反射声的存在是必需的,因为有了反射声,声音才显得有“活力”。反射声也要均匀,某些声学缺陷往往是由于反射声不均匀造成的。舞台上空悬挂的反射板的数量、方向及反射能力、制作用的材料,舞台和大厅顶上天花板的高度、形状等,都与反射声特别是早期反射声有很大的关系。一般希望低频反射声略强于高频反射声,这样听感就比较丰满。
近期的研究表明,侧面反射声对于听觉来说是很重要的。古典音乐厅,如每年元旦向全**播出新年音乐会的维也纳音乐厅的“金色大厅”,是立方矩形即“鞋盒式”的。许多现代的圆形或放射形的音乐厅的演奏效果往往不如立方矩形的好,被认为是由于立方矩形的大厅侧面距离短,因此侧面早期反射声比较强的缘故。所以目前“鞋盒”又时兴起来。北京音乐厅就是“鞋盒”式的。
直达声与**次反射声到达厅内同一处的时间间隙不能太长,如果长了,听起来就会有断开的感觉,更严重些就会有“回声”了。这个问题对于体积大的剧院是个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如果剧场特大,前排中间座位的听众所听到的从舞台上直接传来的直达声与从**远处的反射后壁或后排顶棚来的**次反射声就会“脱节”。像人民大会堂这样大的大厅,是利用各座位上的小扩音器来解决的。
要有一定的、合适的“混响时间”。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节中再作进一步的叙述。
对于各种频率的声音,要有均匀的反射,或者是选择“优化”的反射。不能有某些频率的声音反射太强或太弱,产生相对于频率的“焦点”或“盲点”,即声音的“着色”或“褪色”现象。“合奏效应”好,即是高低音调的乐器都得到均衡的声响。常有的是往往高音部或低音部或某种乐器过于突出或过于被抑制。如果录音间里有了可以显示的“着色”现象,那么原来节目的频率平衡就会被破坏,导致声音频谱的改变,重放时就会失真。当然录音师或调音师可以作一些弥补。
另外,还应尽量减小外部噪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