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今年3月国资委下发“清退令”,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8个月后,仅有7家央企转让了股权,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目前,监管部门已下发“红名单”,要求银行只能对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发放贷款。
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09年全国产生的90多个地王中,央企就占60个左右。在公众舆论对“地王”的围攻中,拥有“出身”、“不差钱”等优势的央企成为众矢之的,基于此,国资委于3月19日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且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此举曾引起坊间一片叫好,但实际效果不容乐观时至今日,绝大多数央企依然按兵不动,全面退出更是遥遥无期。
实际上,目前的尴尬局面早就在业内人士的预料之中尽管“清退令”本身很给力,却一直不被业内人士所看好。其中主要原因是,已经产生的“地王”不会因央企退出而消失,谁来接这“烫手的山芋”?另外,国有重大资产的剥离重组,必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是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显然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清退令”本身尽管措辞严厉,却并没有规定具体日期,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多数央企无休止地拖延、观望似乎不难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即使这些央企全身而退,有实力和能力接手的多半只是剩下的那16家央企,如此一来,所谓“清退令”不过是减少竞争数量,维护原有垄断而已。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清退令”施行不久,各地依旧“地王”频出,其中的胜利者依旧大多为央企,乃至于公众纷纷猜测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已发生调整,更有甚者,怀疑国资委只是虚张声势。国资委此番以更加严厉的姿态表明了态度,但依然未能解决央企内部存在的问题,央企是否能应声而退委实值得怀疑。从某种程度上说,央企“清退令”的难以推行,不失为国内房地产调控的一个缩影调控区区数十家央企尚且如此困难重重,想要调控国内楼市谈何容易?
“清退令”之后不久,号称“史上**严厉”的“新国十条”出台,由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二次调控接踵而至。然而,与调控越来越紧相对应的是,楼市日渐升温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11月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较上月上涨0.82%,**重点城市中,除南京环比下跌0.07%外,其他9个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上涨0.41%。一面调控一面升温,房地产市场似乎深陷“越调越涨”的怪圈而不能自拔,当“第三轮调控势在必行”的声音再次响起,眼前这尴尬的一幕与“清退令”何其相似?房地产调控的主要目标,在于消除投机需求,使自住需求成为市场主体,在投机需求屡屡高奏凯歌的市场环境中,他们如何肯轻易放弃那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
包括“清退令”在内,任何调控手段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前瞻性,更在于执行力。如果没有这两种基本条件为保障,无论怎样措辞严厉都不过是“空调”的习习凉风。平抑房价、落实调控,请先从那些央企入手如果连几十家央企都调控不了,还能拿什么来调控天下?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