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市场营销>论软文创作的几个标志性阶段

论软文创作的几个标志性阶段

2010-07-28 来源:店铺妈妈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本文只是概略的阐述了软文创作者的几个阶段,您并没有必要对号入座,因为每位软文创作者的文章利用价值是在个人所需的,而不在达到某种标准。

    初级阶段:分解

    初级阶段的作品,基本只能用于自己网站的内容充实及部分外链的建立。作为一名新手,这是**常用、**简单也是**普遍的一种方法。找到一篇需要的文章,改掉标题,摘录里面的某一段话,同样再找另一篇文章,与**段话拼接而成,加上链接即完成了一个软文体的创作过程。

    这种方法只能用作于网站的内容填充,从原创度及发布后的效果上来看,这样的操作其实没有多大的意义,搜索引擎所找到的内容就会出现大量的重复信息,而这样反而会给自己的推广带来负面影响,废时废力的找相关文章,再摘录段落,再将段落重新组合,这样东拼西凑也会多出更多的时间成本,所以店铺妈妈并不提倡使用这种一阶段的方法。

    店铺妈妈建议,既然你已经认真的找了文章及分解组合段落,那么何不再认真些,作分解或组合的时候,仔细的研读一下文章,看看为什么这种文章会被你选中,为什么自己就无法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如果是你来看待这个产品或网站,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别犹豫,立刻将你的想法记录下来,也许当时还用不上,但起码这也是一种创作思维方式的锻炼和积累,对于自己的创作水平的提升总是有好处的。

    中级阶段:再创

    此阶段的作品完全可以发布于行业类站或论坛,并有效收录。再创即再创造,这种创作方式同样需要一篇现成的文章,但与初级阶段不同的是,创作者此时是具备了一定的文章写作水平的,所作的是,对现有文章再创作再翻新,对现有观点进行提炼后加上自己的想法,并能完整顺利的以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因为这种方法已经达到了伪原创的中级阶段,所以这类的文章质量相比较初级阶段而言,无论是针对搜索引擎还是读者都将是全新的,所以其利用价值也大大的提升,同时读者的关注度也就得到了相应的提升。

    店铺妈妈建议,将自己的思想建立在别人的文字上,这样总不是长久之计,既然作为创作者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文字表达水平,为什么不试着自己由**个标点符号就开始创作呢?与初级阶段的练习方式一样,将源文章每字每句进行研读,找出精华段句,再用自己的方式以文字形式表达并记录下来,这样的累积也会更快的提升自己的创作水平。

    高级阶段:新生

    高级阶段的作品,发布到大型门户网站是没有问题的。店铺妈妈自认为只达到了中级阶段的水平,而由中级阶段升华为高级阶段,这是需要一个漫长的练习和积累过程的。在店铺妈妈眼里,高级阶段的创作者,就象在孕育一个新的生命,小到每个句点,大到字词的润色都亲力亲为,高级创作者所完成的软文有很高的质量,但高级创作者也有一个通病,那就是会过多的以自己的主观映像来作完软文的主题,这样有时也会造成与推广的产品、网站难以融合,有可能一篇作品出来后,自我感觉很好,但是读者看来这个**多只是你的“观后感”,太多的个人思想在里面会让读者难以接受并且难以找到产品的重要切入点。 那么在创作者达到高级阶段后,在文字的表达方面可以暂时不需要象上面的两种阶段去作太深的挖掘,这时主要的工作就是针对所推广的产品或网站从性能到本质上进行细分析,立求站在一个公立的或者是大部分用户的立场上进行更为理性的分析,尽量将自己的个性化的思维方式弱化,虽然不强求一定达到众乐乐,但是也不能独乐乐,把握大多数的用户心理及立场是很必要的。

    骨灰阶段:众乐乐

    这个没什么细说的了,这不是一种距离,这是一种境界。**的文字控制能力,使之可以得心应手的运用于任何产品、网站、题材的文章创作,而所创作出来的软文使读者一直保持很高的阅读欲望及映像加深,比如在《知音》杂志里就会经常的刊登一下软文,从头看到尾如果不了解软文这一行业的读者,是完全不知道这篇文章是某个产品的广告,而是将自己完全融入到故事里,同时对故事所融合产品加深了映像并有想更深入了解的欲望,比如主动去市场多了解这种产品。

    店铺妈妈**后认为,无论你是哪一种阶段的创作者,用心创作,文有所用,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外链建立,这也是有价值的,只要用心并且有主动意识上学习练习欲望,你的软文创作都会得到长足的进步,这个只是时间的问题,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变成“灰”的,哇哈哈~~~。

分享到:
阅读上文 >> “章鱼哥”式营销为中国企业营销指路
阅读下文 >> 成功的网站就是做好用户体验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展会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news.ceoie.com/show-53167.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311-89210691 ICP备案号:冀ICP备2023002840号-2